正文 番外 拉美西斯

埃及,比-拉美西斯城。

初夏的清晨,宰相亚舍像往常一样从孟斐斯赶到了比-拉美西斯城。

比-拉美西斯城,这座新城是法老最喜爱的地方,尤其在夏季期间,新城因为有尼罗河的两条支流拉神之河与阿瓦利斯河环绕而气候舒爽宜人,所以王就干脆在新城处理一切政务了。只是奇怪的是,所有的眷属们还是被安置在孟斐斯城,并没有跟随着王前来这座新城。

当亚舍走进王宫的庭院里时,一眼就看见了法老正一脚跪在地上,在为一棵苹果树接枝。他那乌黑顺滑的长发闪耀着阳光般的光泽,手腕上还戴着他最喜欢的饰物,前半部以野鸭装饰的金手镯与天青石手镯。

亚舍微微一笑,法老十分喜欢园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十多公尺外,有法老的贴身侍卫守着。那是一头垂垂老矣的狮子,它曾陪着法老征战沙场,这头狮子被赐名为“杀敌者”,向来只听从主人的命令,如果有人意图接近并伤害国王,都会丧生在它的爪下。尽管它已经不复当年的勇猛,却依然散发着一种摄人的气势。

狮子似乎习惯了他的到来,只是懒懒的扫了他一眼。

“王,您的侧妃,赫梯国的马特浩妮芙如公主很快就到埃及了,她——”亚舍上前了几步,一边小心翼翼的说着,一边打量着王的神色。

上下埃及之王——拉美西斯二世正聚精会神的摆弄着手里的苹果枝,对他的话似乎毫无反应。“知道了,迎接侧妃的事情你去办吧。”拉美西斯过了一会才略略点了点头,又问道,“孟斐斯情况如何?”

“一切无恙,王。”

“亚舍,小亚细亚最近好像有些异动。那里的人太好战了,他们总是利用和平期间准备着下一次的战役。我已经派人加强了东西边防的戒备。在比-拉美西斯每天都能掌握亚洲各附属国的动静,同时也会收到关于宰相你的每日行事报告。”拉美西斯终于转过头来,法老已经不年轻了,只是,岁月的流逝非但无损他的俊美,反而令他的全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稳健的气质。

亚舍笑道,“王当时挑选这座城址可是经过千思万虑。比-拉美西斯所在之处,不仅最利于观测三角洲与亚洲情势,也是邻近保护国发生动乱时,王出兵平乱的理想据点。而且,这几年来,繁华程度堪比孟斐斯城。对了,王听过这首在民间传唱的歌谣吗?”他向前走近了几步,轻轻吟道,“住在比-拉美西斯多么快乐。再也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城市,金合欢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王宫闪耀着黄金与绿松石的光芒,微风轻吹,鸟儿在池塘边欢唱。”

听着歌谣,拉美西斯的脸上忽然浮起了一个浅浅的笑容,如阳光般绚丽而夺目。

在一瞬间,亚舍仿佛感到了温暖阳光的沐浴,从内心深处涌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神圣感,这就是统治着伟大的埃及帝国的光明之子啊,纵然岁月无情,可这份无与伦比的王者风姿,又岂是凡人所有?

不远处,一声带着警告意味的低吼传来,他抬眼望去,杀敌者正冷冷的瞅着他,不许再更靠近法老了。亚舍明白那双棕绿色眼睛里表达的意思。

“杀敌者还是那么忠心耿耿,除了王,它对任何人都是那么不留情。”亚舍笑了笑。

拉美西斯望了一眼杀敌者,放下了手里的苹果枝,脸上的神情喜怒难辨,只是低低说了一句,“还有——她。”

亚舍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半晌,眼前才浮现出一张已经开始模糊的少女的脸。

很久之前,那位来自东方的女子……

神秘的到来,又神秘的消失。

“王后的神庙修建得怎么样了?”法老的声音将他从回想中拉了回来。“很快就竣工了,一切都很顺利。”他赶紧回过神来。

拉美西斯点了点头,“另外,我叫你办的事情办了吗?”“已经办妥了,臣已经命人在王后的神庙上最显眼的位置上刻了……”“好了,你也辛苦了,回去吧。”拉美西斯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摆了摆手。

亚舍很快行了个礼,朝庭院外走去。这些年,王后一直陪伴在王的身边,前几年王后病逝之后,王就开始为她修建神庙。王对王后一定也怀着特殊的感情吧,不然怎么会前所未有的为她修建专有的神庙,还令人特地在神庙上……

看着亚舍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拉美西斯站起身来,走到了杀敌者的身边。杀敌者静静的望着他,棕绿色的眼眸深不见底。他弯下身子,顺手搂住了杀敌者,任由它毛茸茸的脑袋在他的面颊上轻轻磨蹭。

“杀敌者……”他微微的笑了起来,“忘不了她的,只有——我和你了吧。”

说完,他将头深深的埋进了杀敌者粗硬的鬃毛中,一动也不动。

时间,仿佛凝固在了那一刻。

夕阳似血,人与狮,风与沙,沙漠的热风吹起那丝丝长发,纠缠着,纷扰着,如黑色的曼陀罗花狂肆的绽放,形成了一幅妖艳,诡异而绝美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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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赫梯国的马特浩妮芙如公主顺利到达了埃及。

亚舍宰相一早就前来通报这个消息。

比-拉美西斯宫的墙壁和地面泼上融了苏打的水,洒上了夹杂着旋覆花,乳香、没药、樟精和蜂蜜的混合物,散发着一种特有的驱虫蚁的香气。

法老斜斜的倚靠在软榻上,漫不经心的看着手中的羊皮书卷,嘴里嚼着他最喜欢的甜食——幼嫩的纸莎草苗。

“王,札尔医师不是已经建议您不要再吃甜的纸莎草苗,以避免您的牙病再犯。”亚舍忍不住开口道。

拉美西斯的眼中闪过一丝略带孩子气的笑意,“那么宰相大人不要告诉札尔医师就是了。”

亚舍无奈的笑了笑,“对了,王,马特浩妮芙如公主已经到达孟斐斯了。今天您是不是也返回孟斐斯城?”毕竟这是与多年的宿敌赫梯国之间的一桩重要的政治婚姻,如果礼节上有所怠慢,对两国关系有害无利。

拉美西斯仍然凝视着手里的书卷,微微点了点头。“那么,臣这就去准备。”

拉美西斯放下了书卷,默然的眺望着不远处波光粼粼的尼罗河水,若有若无的传唱声隐隐传来,依旧是那熟悉的调子,就像和她在一起时所听见的一样。

尼罗河,我的母亲,带给我埃及繁盛的土地,带给我疆土无限的生机,我在这里赞美您,我在这里祈求您,让我埃及,盛世永存……

“知道吗,隐,喝过尼罗河水的人,不管离开埃及多远,都会再次回到埃及的。”

一种似痛非痛的感觉在心底渐渐漫延开去,他苦涩的笑了起来,赫梯公主,他到底还是要娶赫梯的公主吗?一切,似乎就和她所说的惊奇的相似,一桩接着一桩的政治婚姻,一个又一个记不清容貌的王妃,几个,几十个,还是几百个,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一个数字而已。

埃及,只是为了埃及而已。

他忽然站起身来,将披风往身上一裹,大步往宫殿外走去。“王,王,您去哪里?”亚舍急匆匆的追了出去,“亚舍,我先回孟斐斯了!”他最后的话语已经消失在了一阵马蹄声中。“王……”亚舍焦急的立刻命令侍从们策马跟上法老。

拉美西斯一路策马飞奔,却不是向着孟斐斯王宫的方向,而是往就快建成的神庙而去。修建神庙的奴隶和监工们一见坐在马上的这位俊美男子居然是法老王本人,顿时吓得全都跪了下来。拉美西斯也没有理他们,下了马就径直往神庙走去。

他停在了神庙的门口,急切的在殿门上寻找着,直到——看见了那两行文字。

我对你的爱是独一无二的。

当你轻轻走过我的身边,就带走了我的心。

无视其他人不解的目光,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最下面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口中无声,心里却是随着手指的牵引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仿佛被一把用丝线作成的刀,慢慢的划过。伤口是细微的,却让他钻心的痛。

隐,我不知道你究竟在哪里,也许,你已经遗忘了我。

但是,只要这座神庙永远的存在,终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两句话。

这两句——只属于你的话。

喝过尼罗河水的人,不管离开埃及多远,都会再次回到埃及。

所以,即使知道可能被你遗忘,我却还是不能放弃那微小的希望,也许,也许有一天,你会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会等着你,等着你再次回到埃及,回到我的身边。

我祈求阿蒙神给我足够长的生命,能让我等到你回来的那一天……

“王,您果然在这里!”亚舍气喘吁吁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拉美西斯缓缓的放下了手,脸上已恢复了沉静,“我说了我会去孟斐斯。”“王,请让侍卫们护送您前去。”“不用了,反正我明早就回比-拉美西斯。”“什么?王,再过二十天就是您和侧妃的婚礼了,您不留在孟斐斯吗?”“那就等婚礼那天再去孟斐斯。”“可是,那么婚礼结束后……”“当然还是回比-拉美西斯。”“是——和侧妃一起吗?”

拉美西斯忽然笑了起来,“亚舍,知道比-拉美西斯的意思吗?”

亚舍点了点头,“臣当然知道,在埃及文里,比-拉美西斯,就是拉美西斯的家。”刚说完,他顿时脸色一变,居然脱口说出了王的名讳。“拉美西斯的家,”法老倒没有在意,只是低低重复了一遍,蓦的,他抬起了那双子夜般迷人的黑色眼眸,灿若星辰,“既然是我的家,那么当然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能入住的地方。”

那里,不是拉美西斯的王宫,不是拉美西斯的领地,只是——一个叫做拉美西斯的男人的家。

这个家,只属于——拉美西斯之妻。

住在比-拉美西斯多么快乐。

再也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城市,金合欢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王宫闪耀着黄金与绿松石的光芒,微风轻吹,鸟儿在池塘边欢唱……

隐,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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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Pi-Ramses)比-拉美西斯这座城市的兴建也引起人们纷纷猜测,拉美西斯二世也许就是《出埃及记》里记载的那位法老。他为了实现这个庞大的建筑计划而奴役过许多以色列人,从而使埃及遭受了圣经里所记载的著名的十次末日征兆。

另外,从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研究报告来看,法老生前一直受到蛀牙的困扰,可是他又十分喜爱吃纸莎草的幼苗,真是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