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第三章

悲痛是为了什么?在遥远的北方

它是小麦、大麦、玉米和眼泪的仓库。

1

周四晚上我依约去见汤姆森夫人,替她补习英文。这节目持续已有一年之久,是葱郁替我介绍的,每个钟点的薪酬是50块大洋,一次两个钟点,一个月四百块钱的收入足以让我维持大学校园里的中产阶级生活。

汤夫人住在繁华地段的电梯公寓里,第21层,屋子很大很考究,浅色家私搭配得很舒服。我按门铃,她几乎立即就开了门。汤夫人个子很高,家常穿着一条阔脚麻布裤,一件松松的羊毛衣,毛衣上面绣满了浅蓝深蓝的花。她的长头发梳成一条辫子,辫子又挽成圆髻,插一支晶莹的玉簪,不很绿,却是有点年月的好货了。着年月戴玉手镯的女人多得是,玉簪却少见。她的鞋子也是蓝色,软底缎鞋。我猜那外国佬就是被这古中国的幽静所迷惑住了。

女佣送上自制的点心,是整块的巧克力香草蛋糕,烘焙得恰恰好。汤夫人亲手切开,与我分享。每次上课前,我们总要吃些甜点,汤夫人说那是为了稳定情绪,集中注意力。

是了,汤夫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没什么文化,从前是葱郁所在那间的普通文员,负责把过期的文件一叠一叠放入碎纸机,或是帮老板冲一杯咖啡。在一次接待活动中,她认识了做皮草生意的美国人汤姆森,摇身一变,成为汤夫人。然而去美国的路程距离汤夫人格外漫长,汤先生所承诺的甩掉原配黄脸婆的期限也一拖再拖。

汤夫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兑现汤先生开给她的一张一张的支票,满怀憧憬地坐在租来的华宅里,等候一场幻想中的盛大婚礼。

汤姆森先生我是见过的,去年冬天他出差路过,汤夫人英文程度有限,出门叫上我做翻译。我暗暗纳罕,不晓得他们在床第间如何交流。我们到粤菜馆吃鸡蛋蒸鱼肠,到河滩边吃露天烧烤。汤夫人快乐得不成话,一直在笑。

汤先生相貌是不错的,替她挽着银狐大衣,看着她的脸像着了迷似的。出了餐馆的门他为她批上大衣,大衣连着帽子,银狐的毛围着她扁扁秀气的脸。

汤夫人告诉我,有一天下雨,她穿着昂贵的大衣,叫一部街车,在倾盆大雨里兜转了两个多钟头,只为买到一束暖房里的姜花。他们翻阅相片,汤先生见到黄色的姜花,想看看是什么样子,随意说出来,她就真去了。多么傻的女人。但他们在一起也还是有三年了。

近段时期我教她看英文菜单,她没什么机会吃到西餐,汤先生总是对街巷里的地域小吃充满兴趣。我逐一教汤夫人记住每道菜的英文名以及特征。她用一册巴掌大小的笔记薄认认真真记下来,末了请我看看是否准确。

头盘叫Appetizer,是正餐前的开胃菜,通常是冷拼或沙拉,但也可能是别的美味。比如意式开胃菜Antipasto,是用烤炙和腌泡过的肉、蔬菜或奶酪做的拼盘,搭配一种上面加有西红柿、蒜的吐司Brushchetta一起食用。还有法国大蜗牛Escargo,一般是用蒜和黄油做佐料。西班牙式开胃菜Tapas也不错,这是一种小块儿的可以任意搭配的开胃小吃,有的餐馆Tapas可能是什锦西班牙口味的奶酪和牙签串起的肉块,另外的餐馆也可能是配了烧烤沙丁鱼和辣酱的四方形吐司。东方人会比较适应日本豆面酱汤Misosoup,是以熏金枪鱼干和发酵过的黄豆加上紫菜和大块豆腐做成的清汤。

主菜叫Maincourse,有意大利调味饭Risotto,是意大利上等米配搭蘑菇、海鲜或南瓜、火腿做成的,法式杂碎Sweetbreads,是用原壤把小牛胸腺部位的肉微煮,切成片,裹上面粉,微煎时一般加入柠檬和腌制过的刺山果花蕾。平锅菜饭PaellaSushimi是西班牙口味,以龙虾、蛤蜊肉、鱿鱼、鸡肉和西班牙辣味香肠与一种藏红花调味的大米烹调而成。日本寿司Sushi和生鱼片Saahiml也是不错的。

甜品叫Dessert,包括意大利冰淇淋Gelato,西班牙式焦糖蛋奶Flan,日本甜点Redbeanicecream。

汤夫人记得很详细,我略微修改了一两个单词,然后告诉她下次教一些烹饪手法的单词。汤夫人打一个呵欠,她说,你懂得这么多知识,我想一定有很多男人喜欢你。

我但笑不语。

没课的午后我坐在教室里写一篇作文,我们的写作课统共不过是老掉牙的内容,散文的技巧、诗歌的格式、小说的写法,单单看看课本就叫人生腻。写作文却甚为有趣,一个月一次,题目是自由的。很多同学会写成一则好看的小说,虚构的爱情或是谋杀,三千字,倒也勉强够了,留点悬念在那里。我的作文拿不到太好的分数,这是我的遗憾。

这次我写一个家庭事件,亲密的、粘稠的人伦之爱,母亲与一双儿女的故事,轻微的冲突,缠绵的谅解,非常正常和健康。我知道尽可以写成杜拉斯小说里的那种母子关系,比如《伊甸园影院》那一出,歇斯底里的母亲,沉默而又疯狂的儿子。母亲穿着Rx房处破了洞的石榴红色的丝裙,当她洗这条裙子的时候,她就睡在床上,等裙子晾干。她光着脚丫。她的儿子在种满菠萝的森林里与当地的每一个白种女人睡觉。

是的,我应该写一篇这样出位的故事,一位花红柳绿的风骚老妈,获得老师的惊叹与激赏。但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我喜欢常态的、充满疲惫的家事,尤其当我涉及到母亲,总是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起来。倒不是我的母亲特别值得尊重,作为简一百的原配,她确实度过了凄惶的前半生,然而重要的是,她的傲气是在骨子里,是我所不能够彻底了解的。

我与我的兄长曾经在历经两个月零三天的秘密侦探后,将我们的父亲简一百堵在邻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被窝里。需要注解的是,那位小学教师是方圆数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她懂得用一具天文望远镜观测天象,懂得用电饭煲做饭,不单如此,她还很年轻,丈夫在遥远的西藏服役,每隔半月寄回一封满是熏香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遒劲有力。酒鬼简一百是怎么把这样一个女人哄上床的,对我来说至今都是个谜。在此之前,简一百顶多只是乘着酒劲,在一些原本就大大咧咧的女人身上摸上那么一把,讨得些许便宜。难得有人跟他动真格的。

我告诉你,在广大的农村,一个中年混混是没有市场的。30岁以上的农妇绝对没有斯佳丽的冒险情怀,即使白瑞德船长他老人家骑着骏马亲自前来,也不会有人收拾了包裹与他私奔。农村小妞的胆量极限是高攀镇上的饭馆老板,或是人造革凉鞋的代理商,离家出走的地点是广东省。如此而已。你别指望简一百除了五毛钱一斤的老白干还能找到别的人生享受。

因而当我与我懵懂的兄长抓住销魂的简一百时,心里涨满的几乎不是愤怒,而是巨大的惊奇,惊奇的情绪盖过其它,以至于那位浑身上下都是花露水气息的小学教师忙乱中错穿上简一百肥大的裤子,从我们跟前轻易地落荒逃走。激动使我们兄妹忘乎所以,抛下简一百,一溜烟跑到母亲跟前,结结巴巴地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整个过程我一直若有所待地盯着母亲的表情,等待预想中那场惊天动地的暴风雨。

正是做晚饭的辰光,母亲把整条的木柴靠住膝盖,手里用劲,喀嚓一声,断裂开来,扔进火红的灶膛。她耐心地听我们语无伦次地说着,这中间我和兄长不住地为某个细节的准确性而发生争执,我们互不相让,有一种为真理而战的豪情。有一瞬间,我注意到母亲竟微微笑了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宁可以为那是明亮的火焰在她脸上的投影。

我们终于叙述完所有的线索,包括那潜伏在冥冥中漫长的一段猜想、跟踪与监控,那些由兴奋转为失落,再由失落重新振奋起来的心情,直至于尘埃落定的那一刻。我们热切期待着母亲的反应,想象她吃惊,想象她怒火中烧,想象她举着劈柴的刀,吓破简一百的胆。理想中母亲至少应当泪流满面,悲声咒骂,痛诉婚姻生活中的种种不幸。这时的咒骂便如同一种明确的信号,我和兄长将依照村中老例,约齐族中亲眷,捆了简一百,违背纲常,狠揍他一顿。

“我都知道了。”母亲很快说,她平静地往沸腾的锅里添了一大瓢水。我紧张地注视着她的动作,接下来也许她会大放悲声。但她重新在灶前的小凳上坐下来,拣小块的柴扔进火里。我和兄长交换了一个眼神,从兄长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更大的不安。

“妈,您要难过就哭出来吧。”情急中兄长说了一句文绉绉的言情片语言。

母亲再次站起身,朝院子里走去,我和兄长大惑不解,正欲跟上去,她已经回来了,若无其事地提着一串晒干的萝卜条,一言不发地放在案板上,伶俐地切成细丝,浇上红海椒油、味精、白糖,做了晶莹缤纷的一盘小菜。

“妈,这事儿可再不能息事宁人,我替您做回主,我这就去找大伯。”兄长按捺不住,抬脚就朝外走。他走得太快,一脚踢翻了箩筐里新摘的核桃,绿茸茸的核桃果滚了一地。差不多就在同时,母亲勃然大怒:

“你回来!”她声音里的火气把兄长吓了一跳,跟在兄长身后的我也呆呆地站住了。

“该干嘛干嘛去,”母亲清晰地说,“你们给我记住,这话以后谁也不许提。”

“妈!”兄长躁狂地喊了一声,“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们!”

“这事儿我都没说话,轮不到你来管。”母亲斩钉截铁地扔下一句,转过身去,不再理会我们。我和兄长面面相觑,母亲的举止恍如雾夜的大海,茫茫生烟,除了码头一盏盏淡黄的灯,什么也看不见。渡海小轮互相响着号,大声的,绝望的,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

院子里有我信手种的一些薄荷,我一直记得那年的薄荷,在雨水中有一种特别的香。母亲就在那个薄荷芬芳的夏天试图结束自己,她跳进了一个淤泥密布的沼泽地。当兄长狂叫着将她打捞起来时,她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嘴里全是水草,如此瘦弱的一个女人,却肿胀得像巨型的水兽,往日的沉默和清洁都不复存在,她就那样肮脏地、赤裸地,躺在炽热的阳光下,任凭蚊蝇飞舞,臭虫满天。兄长镇定地为她做了人工呼吸以及胸外按压,污水一口一口地被挤了出来。兄长专业的手法和母亲的生还是当日两个巨大的奇迹。

从那以后,村里人开始传说简微红是个冷心肠的孩子,因为我一直没有哭,由始至终,我忘记了哭,一动不动地看着这陌生的身体。震惊过于其它,不不不,我无法置信,也没有伤感什么的,只觉得生命是这般的荒谬。荒谬到无法言说。

连死亡都将母亲摈弃,这是多么悲惨的事实。两天后我搀扶着她走出了镇医院,她瘦弱得像一片秋天的落叶。简一百推着借来的木板车站在医院门口等待,母亲并没有伤感地抬头仰望清澈的蓝天,她只是平静地看了简一百一眼,平静地坐上了他的板车。板车在乡村的泥路上颠簸,麦苗在风中起伏,母亲拉紧了外套,突然问了我一句:

“你哥呢?”

亲戚们在邻居家的屋后找到了我的兄长,他蹲在柴禾堆里,胸前抱着一根粗壮的木柴,警惕的双眼四面张望,就像一个忠于职守的侦察员。没有人能劝他放下手中的武器,他把手指竖在嘴边,对来人轻轻“嘘”一声。亲戚把一张烙饼递到他的眼前,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而初潮也就在那年不期而至,带着翻天覆地的痛楚。那一天是我13岁的生日,我的兄长20岁,距离他订婚的日子还差15天,我未来的嫂嫂是一名姿容清秀的女子。不过后来他们并没有结婚。因为我的兄长疯了。

好些年以后,在经历了一些事件以后,我想我有些明白我的母亲了。简一百的妻子并不是普通的愚昧村妇,这只要从她坚持要她的女儿简微红念书便可印证,她也不是为情而徇身的朱丽叶,她对简一百的拈花惹草、惹是生非早已习以为常,并且从来没有过有朝一日浪子回头的浪漫情怀,简一百的性情坚如磐石,不可救药,这在他们结婚以前就是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问题的症结在于,她是一株长错地方的铃兰,忧伤的时候,她应该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穿一套纯白的丝绸衣服,窄窄的肩膀,足踝精致,手里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那种大肚杯。

我的母亲平素静默寡言,像枯萎的稻草,寻死是她这辈子最轰动的壮举。不是缘于一次事件,小学教师的事件,肯定不是。她的心里必然对生命充满无穷无尽的腻烦,极端的厌倦,我猜彼时简一百一夜暴富,请她去做皇后,她也未必肯。

看看,活在这样的情节里的简微红,还有什么必要在一册作文练习薄上冥思苦想胡编乱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