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那浮动的初恋感觉

1。游子吟

我的前面,横陈着冰冷而自顾璀璨的风景,我独自一步步走向其中。而家人永远挑着灯,为我在背后静静守侯。

又要从老城回去读书的大都市了,父亲还是骑着那又老又破的28寸自行车送我去车站。车站在老城中心,轰轰然的繁华和无数个远游在即的伤感同时上演。

老车咯吱咯吱地在城里慢慢穿行。我坐在车后边哼着小歌边荡着双腿,搂着父亲的肚子说:“暑假时它还没有这么大的,现在几个人都环抱不过来了!”

父亲笑呵呵地自我陶醉:“这是老年发福呢!”

这话让我有点愣住了。父亲老了吗?然而家里除了柴米油盐的奔忙以外,好像就没有岁月变更了,外面的大事吓不倒我每日忙碌的双亲。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老年了呢?在幼儿园的时候,家里曾养过两只小猪。父亲下了班就从小朋友堆里把我捡起来,然后去煮猪食洗猪圈,却从来没有累的时候,还笑着和母亲说:“养三头小猪还真不容易啊!”后来楼上要砌个小房,我蹦跳着去帮忙提半桶水泥,已经张牙舞爪了,铁桶还是纹丝不动。可父亲轻轻巧巧就提起两桶走上三楼去了。因此,我自小就仰视着强壮高大的父亲,从会画红太阳的时候就在算了:“多少个我叠罗汉才会有爸爸高?如果把我横着放,又要多少个呢?”最后的答案一定是数不清那么多个。

如今女儿长成了快一米七的亭亭姑娘,穿上高跟鞋时总让人羡慕不已。可一走到父亲旁边,还是矮父亲半截。父亲是个天文数字。——大概世事便该如此,女儿一生要对父亲仰视。不管父亲有多老,肚子变得多大。

风一起,便吹落几点小雨。我催父亲赶紧回家,但他从来不在意这点小风小雨,又说起了当年冒着豪雨跑去石湾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已经听了无数次了,心里偷偷地笑着,便挂念起母亲来。我和父亲笑谓她傻得恰到好处,下班了还跑去开垦荒地自种瓜果,每个傍晚以捉虫为乐,做饭的事自然要等父亲回家再说,她是个快乐的陶渊明。原来做陶渊明的家人是要挨饿的。今天陶渊明很大抱负地买了许多花种子,要把那片荒地种满成千上万的万寿菊……下雨了,陶渊明一定还贪黑恋田,不知回家吃饭了没有?

在车站前我跳下了车,拍着父亲的大肚子催他赶快回家。父亲斥责我没大没小的时候,却像动画片里笑容可掬的维尼熊。维尼熊转了车头,慢悠悠地走远。高大的背影里永远透出稳重和慈祥,总在漠视着这些小小风霜,仿佛这一生从来没有过慌张迷惘的时候。而做女儿的我,整整见证了二十年。

我转过身来,深深地吸了口气,马上又恢复了在人前一贯的成熟骄傲,挎上手袋,款款地走向车站。我的前面,横陈着冰冷而自顾璀璨的风景,我独自一步步走向其中。而家人永远挑着灯,为我在背后静静守侯。

2。蒹葭苍苍

刹那间,那尘封已久的情怀再也抑制不住,一齐涌上了心头,是悲,是悔,是祝福,是怨恨,全都溶进了晶莹的泪珠。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严浩常常想起这首古诗,不自觉地,莫名其妙地,这倒不是他酷爱古典文学,而只是怀念那曾经走进了他生活中的伊人,如今伊人已远去,伊人在水一方,惟留下这无尽的思念。

“恋爱是条高压线。谁碰谁触电。”那一年严浩刚到军校,师兄们就一本正经地对他如是说,以示军校学员间不准谈恋爱的禁令是如何如何的严格。当然,这只是军校与地方大学众多不同中的一个,要是你到了军校认为这一点不可理解,就会有众师兄抬着脸儿对你说:“小伙子,想恋爱莫入此门,这是军校!”

既然是军人,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在这块绿色大学阵营中,做到这一点是必备的素质之一。但军人亦是平凡的普通人,也有红尘俗念的缠绕,也有七情六欲的渴望,更何况青春年少,于是在自学接受纪律约束的同时,也不免对斜下的夕阳发出“似水流年等闲过,何时抱得美人归”的感慨。

那是在大三时一个仲夏的黄昏,严浩因事打开水去晚了,错过了浩浩荡荡的打水大军,那条通往开水房的路一下清静了许多。横过马路的管道沟年久失修,上面的一块水泥盖板也碎掉了,害得他险些摔倒。当他边往前走边为自己幸免于难喝彩时,后来兀地传来一声惊叫和暖瓶破裂的闷响。他回头一看,一个女生在那“陷阱”边正摔得人仰马翻。

她坐在管道沟边,左腿栽在水泥板的窟窿里,到底是女孩子,摔倒了,上身还优雅地斜向一边,用一支手稳稳地撑着地,仿佛是坐在海滩上享受阳光。

严浩看到她狼狈不堪的样子,下意识地没说话先笑出了声。

“喂!你到底还是不是个男人?”她坐在沟边气急败坏地冲他喊道,样子凶得好像一只被惹恼了的小猫。

严浩忙止住笑,把暖瓶放在路边,跑上去笨手笨脚地把她扶起来,这才发现她左脚的小脚被凸出的一截钢筋划了个大口子,丝袜上已被殷红了一片,他知道这一跤把她摔得不轻。

“你是哪个队的,我给你叫人去。”严浩一边扶稳她,一边这样问她——“我总不能这么搀着她去诊所,要是给人看见那还了得,我浑身长嘴也说不清,前几天同队的伍刚因涉嫌恋爱……”严浩心里想。

“你不是人呀?”她金鸡独立站好,抬起头来气乎乎地对他说。那表情仿佛是她现在的伤势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严浩在这种情况下竟说出这样的傻话。

这时严浩才看清了她大方俊俏的脸,特别是那双美丽的眸子,使他真正明白了,什么才是《诗经》中写的“美目盼兮”。人长得倒是不错,就是性格太泼辣了些,刚才还骂他不是男人,现在又开始说他不是人了。

“好,好,好,我送你去!”好男不跟女斗,遇到这号人也是没法子的事,严浩挽起她就往诊所拉。

“喂,你别急。”她一面停下来一面略带些不好意思地说:“我的鞋还在沟里……”

真是丢死了大老爷们的脸,长这么大了,还是头一回给女孩子捡高跟鞋。

送她去诊所,严浩挽她哪儿都觉得不合适,她倒不客气,一下子把胳膊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把严浩当成了她的拐杖。严浩平生还是第一次跟同龄的女孩子这么走路,他脸上发烧,浑身不自在,觉得自己比她还痛苦。

好不容易把她送到了诊所,全身大汗淋漓不止,严浩转身刚要走,她却冲他大声喊:“别走,你走了,我怎么回去?”那口气仿佛是严浩把她推进沟里的。严浩在心里暗自对自己说:完了!这下被她赖上了,难怪孔老夫子感叹说:“世间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此话不假。

趁护士给她处理伤口,严浩跑到炊事班死活拐来一辆自行车。包扎完以后她理直气壮地坐在车后座上,然后像是严浩的妈似的说了一声:“走吧!院子里不许骑车。”严浩只好推着她走,边走边可怜自己命苦,碰到这么个母夜叉。

“喂,小孩,你是今年新来的吧!”她坐在车上问严浩,口气像是长辈。她讲起话来轻描淡写的,可把严浩险些气昏了。严浩没好气地告诉她,他是本科生正在读大三。她听了以后,似乎感到很意外,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呀,是老学员了,怎么看起来这么年轻!”严浩这才明白,由于自己长着一张娃娃脸,她把他错当成新兵了,难怪她胆敢欺负他。

严浩把她送到了她的宿舍楼下,架好了车子要扶她上楼,她忙拒绝了,连头也没敢抬,两颊上分明绯红一片,连看也没敢看一眼严浩,匆忙道了一声“谢谢”便一蹦一跳地走了。军校里,老学员就是爱把新生当小孩看,有意无意地欺负你,可女学员对“小孩”这么毫无顾忌,严浩还是刚刚知道。

刚一回宿舍,严浩的战友们就炸开了锅。原来严浩送她回来的时候被去诊所打针的班长看见了。他忙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们,可他们起哄得更厉害了,严浩只好补上一句评语以示不屑:“那个母夜叉,说起话来像机关枪连发!”可他心里却又不禁对自己说:“那可也是个漂亮的母夜叉呀!”

这件事很快被严浩淡忘了,他还是按部就班地在他的生活模式中循环往复。周末外出,严浩换上了自己满意的一套便装,就一溜烟地跑了出去。那次他外出的主要目的是到菜市场买些西红柿、黄瓜什么的,别以为他是要回去炒几个菜改善生活,主要是水果太贵了,而他的津贴又十分有限,只好买些这些东西当水果吃。菜市场人潮汹涌,他在一个摊位上买西红柿时,身边一个姑娘的讨价还价声吸引了他,她穿着一身清爽的休闲装正和摊主据理力争,那声音使他想起来了那个讲话像机关枪的女孩。这时摊主败下阵来,正在给她称黄瓜,她付钱时,严浩认出了她正是那个掉在沟里的姑娘,她正巧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她的脸一下子红了。那时严浩的脉膊几乎达到了每分钟120下,可能他自己的脸也红了。不知为什么,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不自然地走在了一起,每人手里都拎着一大兜西红柿和黄瓜。严浩走路习惯慢走,她低着头随和地跟着他,矜持得与那天的“母夜叉”判若两人。

一路上,他和她谈了许多,严浩深切地感觉到歌德在小说中所说的那种“亲和力”在生活中是多么的具体。在临近大门时,严浩步伐坚定地和她告别了,连头也没回一下,可心里却充满了无限的惆怅。那时严浩虽然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可她的性格却给他留下了永远难忘的印象,那是一种紫色的印象——是热情泼辣的玫瑰红色和稳重典雅的天蓝色的恰当混合。

从那以后,严浩闲暇时常想起这个有着紫色性格的女孩,心里不断地做着这样或那样的假设,继而又一一把它们推翻:假如不是在军校,假如他们再晚五年或十年相遇,一切都会顺理成章!但即使是在地方大学,毕业时,也终会因为漫长岁月里的相思之苦难以消受,而为大学的爱情划上句号的。如果再晚五年或十年,那倒是个很好的时机,但那时恐怕她早已做了别人的恋人了。人生就是这么矛盾,在不适合恋爱的时候,她偏偏降临在你的身边,而在你可以完美地成全自己爱情的时候,她却走远了,远得就像夜幕中的地平线。

大家同在一个学院抬头不见低头见,严浩每次和她照面,他们都互相友好地微笑致意,可他知道那笑表达的绝不仅仅只是问候。他知道这样下去只会是毫无结果的痛苦,他决定要回到以前的状态中去。可长久以来她的影子却始终在他内心挥之不去。

临近暑假,专科队的战友们举行过盛大的告别晚会后,挥泪向母校告别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看着和自己同学习同训练、同吃一锅饭、同举一杆旗的好兄弟们将奔赴天南地北,就此分别时,许多平时未掉一滴眼泪的七尺男儿泣不成声。那时正是江南的梅雨季节,烟雨朦胧中,离愁沉沉地压在了每一个年轻军人的心头。那时严浩才知道,她也正是这长长的军校毕业队伍中的一员。

那天,她是一个人走的。天上飘着蒙蒙的细雨,她军装笔挺,没有打伞,手里拎着一支手提箱,举手投足间,职业女军人的风采已初具规模。只有军队才会造就出这种稳健而又具有强劲生命底蕴的美。严浩站在二楼的窗前默默的目送她。随着门岗哨兵致给毕业生的一个长长军礼,她踏出了那道戒备森严的大门,带着她清秀挺拔的身影和她紫色的性格,走了。连同那段美好的记忆和他放不下的心事,也和他统统消失在江南的雨雾中了。刹那间,那尘封已久的情怀再也抑制不住了,一齐涌上了心头,是悲,是悔,是祝福,是怨恨,全都溶进了晶莹的泪珠。耳边,《诗经》中那被伤心人传唱了千年的悲歌,凄婉的响起来,挥之不去: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3。一网情深

我特意取了一个跟你的“心海晓风”相应的网名,然后装成女孩的口吻和你聊天,你果然“上钩”了。

晓海熟练地键入“心海晓风”四个字,进入网虫聊天室。把聊客名单一扫,既没有他认识的网友,也没有令他感兴趣的网名。于是他又来到游戏网站,开始下棋,在网上下棋,他从来都是输多赢少。正当他焦头烂额之际,聊天室的窗口突然跳出——

“咱们又见面了,你高兴吗?”

晓海一看,顿时兴奋起来,这是他第三次在聊天室遇到“林江影月”。他对她(他)印象很好,前两次两人都聊得很开心,但晓海从未问过她:“是否真是女孩?”之类的问题,也没有刻意约好什么时候上网聊天,他认为在网上偶遇才是最美的。

“当然,你要晚来一步,我的老帅就又要不保了,现在我可以有理由跟他商量和棋了。”

“你每次下棋都输吗?”

“当然不是,偶尔也会赢一两次。”

“HaHa,赢的都是女孩吗?”

“很有可能,上次我们聊到哪了?”

“好像是你说将来要我成为一名大作家。”

“哦对,你不信吗?”

“不好说,不过你挺能吹的,没准还真能混个作家当当。”

“吹?混?看来你还是太不了解我了,有空上看看我的大作。”

“都看过了。”

“真的,感觉如何?”

“感觉嘛,差……”

“啊?!……”

“差倒也不是很差,还行吧。”

“下次说话可千万别留一半,我差点想从这打开窗户跳下去呢!”

“细细(笑的意思),你一定在一楼吧?”

“错,五楼。”

“这么高,你可千万别激动,其实都写得挺好的。”

“哦?我刚看了一下,窗户上有铁栏,没法往外跳!”

“那太可惜了。”

“你看过《第一次亲密接触》吗?”

“看过,挺感人的,特别是语言幽默、精妙,描写也很不错,就是情节有些落入俗套。”

“真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很少有女孩说这部小说有缺点的。”“你能确定我是女孩?”

“当然,凭直觉。”

“你的直觉挺准的。”

“那还用说。”

“我们见面吧!”

晓海感到心跳明显加速,有生以来第一次通过网络与别人约会,而且……

“OK,时间地点由你定。”

“好,明天下午五点半在湖心亭,我是一身海蓝。”

“不会迟到吧,说不定根本就是骗我的,小崔不也经常说现在的女孩流行迟到吗?”晓海焦急而又略带不安地在湖心亭踱步,抬腕看表还有两分钟,晓海可不喜欢女孩子随便迟到,他觉得时间观念对谁都同样重要。

“你好。”清脆甜美的声音把晓海带回到现实世界中。他回头一看,天哪,现在他觉得蔡智恒写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更加感人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站在他的面前,穿着一身蓝色的连衣裙,戴着一根蓝色的项链,甚至穿着一双天蓝色的平跟鞋。

晓海又偷偷看了一下表,竟没迟到。

“见到我不会令你大失所望吧?”女孩调皮地笑着问。

“嗯,怎么可能,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对了,我叫林馨,你呢?”

“童晓海。”

“天快黑了,我们不如找个地方坐着聊吧?”

“哦,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是去麦当劳还是……”

“不用了,我吃过饭了,不如找一家冷饮店吧?”

“好。”晓海也不好意思说他没吃饭,看来只得挨会儿饿了,晓海觉得眼前的女孩更加可爱了。

林馨带着他来到湖边一家名为“一网情深”的小店,店内环境整洁、优雅,晓海非常喜欢,还有那温馨的店名让人一见难忘。他和林馨对面坐下来。从湖心亭一路走过来,她对他始终报以友好的微笑。晓海本来想用“痞子蔡”那套目测对方的身高的公式,可他似乎觉得那样误差更大,况且自己数学又不太好,那毕竟是小说中的情节。凭他的观察,感觉林馨身高介于165cm-166cm之间,跟自己175cm的身高挺相配的。

“听说这里的‘招牌点’‘一网情深’很不错的。”

“那就尝一尝。”晓海微笑着点点头。

“知道吧,来这吃这份冰淇淋的一般都是情侣。”

“不……”晓海感觉自己有点脸红了。

“你可真有意思,我跟你开玩笑的,情侣都是两个人点一大份的。”林馨笑着说。

晓海也笑了。

这以后,晓海经常在网上跟林馨聊天,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两人还一起出去玩过几次。他从内心喜欢林馨,特别是在他们相处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小事,令他觉得她的确是一个纯洁、开朗的女孩。

转眼到了他们相识的一周年的日子,两人相约在“一网情深”见面。晓海看见林馨推门进来,马上招手示意,她走到晓海跟前说:“今天是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日子,本该只有我们两人在一起,但有一个人你必须见一见,没有他我也不会认识你。”

晓海十分诧异,又一个人推门走了进来,晓海一看更是惊奇。问道:“你说的不会是他吧?”

“就是他,他是我表哥。”

“什么,小崔是你表哥?!”

“怎么,你还不信呀,晓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现在越来越糊涂了。”

小崔坐下来说道:“我说出来你可别生气,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你不是让我教你上网吗?后来我看你逐渐喜欢上上网聊天,就想捉弄你一下。我特意取了一个跟你的‘心海晓风’相应的网名,然后装成女孩的口吻和你聊天,你果然‘上钩’了。直到那次说要跟你见面,我本来想就让你扑个空算了,可又一想,那样是不是太‘残忍’了,好不容易把你从书虫变成网虫,可别又变回书呆子。于是我跟许多以前的女同学联系,请她们帮忙,可是都被骂了回来。没办法,最后我只得求表妹帮忙,我也是说了不少好话,她才勉强答应的。没曾想,你们见过一面之后,我表妹说对你的印象不错,想继续在网上跟你交流,所以再以后跟你聊天的就不是本人了。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你不会怪我捉弄了你吧?”

晓海瞪大眼睛看着小崔:“网络真是太奇妙了,超出人们的想像,我当然不会生你的气了,咱俩大学时就是铁哥们,再说还是你教我上网的,最重要的是能够认识林馨这么可爱的好女孩,我谢你还来不及呢!”

晓海说完,一阵沉默之后,二人发出了会心的笑声。这时服务小姐把他们要的“一网情深”端上了来。

4。开不败的风信子

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爆发的情感,扔下行李冲向他,临别时刻,在风信子香飘满天的时刻,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就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觉得它其实比《玻璃樽》浪漫多了。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17岁的中国女孩和一个异国男孩——

珏是在3年前的冬天在泰国认识达文的。

那年冬天,风信子开得很美。上高二的珏代表中国青少年参加了泰国组织的航天技术夏令营。11月的泰国,风信子盛开,繁花点染着这片神奇的土地,把季节的脚步远远地甩在了后头,时令的痕迹被涂抹得干干净净,一如明媚的夏天。

和一大群来自各国的少男少女们一起,珏远没有其他国家的孩子那样轻松和兴高采烈——毕竟她当时的英语水平还不足以表达到与人交流而毫无障碍的程度。

参观WorldtechPlace的当晚珏没听清返回的集合时间,又与同组的队员走散了。她毫无办法地呆坐在参观区的大门口,不知道怎么回营地。有个警察过来询问,但他不懂英语,珏不会泰国话,于是珏只好无奈地笑笑,示意自己不要紧,让警察走开了。

孤独、委屈、无助一一涌上心头。在这异域的风里,珏裹紧了自己的衣服。

不久,远远的一个人影朝这边跑过来了。珏看清,是个和她穿一样营服的男孩。她激动起来,终于有人发现她了!

“喂,你是夏令营的营员吗?”他问。

“是的,是的。”珏忙不迭地答道。“来吧,巴士在这边!”

“你是第几级的?”他问,英语发音纯正极了。

“13组。你呢?”珏小心地问。

“16组。”男孩淡淡地问答道。男孩有一对漂亮的黑眼睛,却并不显得很热情。

“噢。”珏不再多说了,实际上,她的英语水平也限制了她再多问些什么。她跟在男孩的后面向那辆巴士走去。

那是一个高个子的漂亮男孩,头发卷卷地披到肩上,戴个金边方框大眼镜,颇有一点艺术家的味道,跑起来背影帅极了。很显然他是一个东方人,但透着西方人的气质。他是哪国的?珏不敢问。

到营地了,因为男女生不同楼,珏想再和男孩说点什么,但只来得及说声谢谢。他自始自终没笑过,好像把她带回来只是个任务。看着男孩那副冷漠、毫无表情的面孔,珏感到很困惑。

她默默地目送着男孩离开。随后几天,珏也和男孩见过几次面,但男孩并没有和她交谈的意思,珏也就只好和他点点头,或给他一个淡淡的似有似无的微笑。

夏令营很快结束了。离别前的联欢会,要求每个营员都出一个节目。珏唱了首《但愿人长久》。珏的歌喉是早就被公认的,第一次来到异域这片陌生的土地,仿佛惟有唱歌,她才能找回一点点自信。

一曲唱完,全场的人鼓疯了掌。同级的各国营员激动的不得了。音乐是不分国界的,即使珏唱的是中文歌。

联欢会散场了,营员们走过珏身边,微笑着向她道晚安。第一次,珏感到温暖与受重视受宠爱的幸福。

“嗨,你唱得真好!”一个男孩的声音,这句话是用中文讲的!

珏一下子懵了,要知道中国只有她一个代表啊!珏定睛一看,是他!那接她回营地的男孩!珏愣愣的,思想突然转不过来。“……”珏自己的中文都结结巴巴了。

“我叫李达文,马来西亚华侨。我也是中国人。”他特别强调“中国人”三个字。

很自然的,他们俩聊了起来,聊彼此的生活,各自的爱好。在同一片星空,在异乡的空气中,在水沙沙响的风信子的海洋里,珏和男孩一起呼吸着清甜的蓝色——风信子的蓝色。

“那天以为你是日本人,所以才没和你多讲话。”男孩诚挚地望着珏。“我爷爷是被日本人从福建拉到马来西亚做苦工的。他恨日本人,他一再告诉我,我们是中国人,不管在哪里生活,我们永远是中国人。请原谅此前我对你的冷淡!”

珏的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巨大的感动,为自己和男孩相同的血统,相同的祖先,更为男孩为这血统和祖先的热爱!

“你的名字为什么叫JUE?”男孩好奇问。

“珏,就是两块玉合在一起的意思。它是由一个‘王’字和一个‘玉’字构成,在中国古汉语里一般与玉相关的器物都带有一个王字边。中国的文字所包含的文化是博大精深的。”珏认真地对男孩解释道。

男孩困惑地看着珏:“对不起,你能写给我看吗?我只会讲中文,但不会写。”说完,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竟然不会写中国人的文字!珏从地上拾起一节小树枝,一笔一画地写给男孩看。珏抬起头,男孩虔诚地弯下身子,他的衬衣敞开着,一个精美的坠子垂了下来,是耶稣像。珏惊讶地问“你是基督徒吗?”

男孩点点头:“可是,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中国人。”

珏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悲哀。同龄的他们,同血统的他们,却因为日本人对中国人犯下的历史之罪,而感受了不同的文化背景,产生了不同的文化信仰!

珏沉默着。他们都明白,国籍的不同,文化的差异信仰的有别,使他们这一对刚刚结识的朋友,离得那么近却又显得那么遥远。

男孩跑开了,又拿了把吉他回来。珏发现他的方框大眼镜有一层迷蒙的雾气。他拨着弦,珏和着歌,那夜,整个营区一遍遍地回荡着《但愿人长久》。

该回国了。

“珏”,男孩扛着吉他来找珏,声音低低的有些哑,“大家还想听你唱歌。”

于是珏唱了,唱尽了所有她会唱的歌,男孩在一旁伴奏。最后一首,是珏钟爱的《但原人长久》,唱着唱着,珏哭了,大家也哭了,分别时刻,令人难受,男孩的吉他也仿佛带着哭腔。

大家散去了,各自收拾行李,珏呆呆地站在那里,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悲伤氛围里。

一束蓝色的风信子出现在珏眼前,男孩站在她面前。

男孩又摘下那个坠子,把它套在珏的脖子上:“珏,再见,上帝保佑你。”珏感到男孩的动作是那样的缓慢、笨拙和颤抖。

拖着行李箱,珏捧着那束美丽的风信子,准备上车了。他在送行的人群最前面,冲她挥手。

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爆发的情感,扔下行李冲向他,临别时刻,在风信子香飘满天的时刻,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是一个中国女孩给一个华人男孩的拥抱!

珏把带来保平安的一枚毛主席像章戴在男孩的胸前。“我认得”,他自豪地笑了,“这是毛泽东主席!”珏点点头,又点点头,脸上又是笑容又是泪水:“保重,达文,给我写信!”

“你看,这是什么?”男孩摊开手来,掌心握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ImaChinese。”珏接过来,立即从书包里掏出笔来,在这行英文的下面迅速写下了它的中文意思:我是中国人。珏将卡片塞回到男孩手中:“达文,学会写几个中国字!”然后飞速向小巴士跑去……

3年后,珏的英语已经很流畅,而达文已能写歪歪扭扭的中文。每一封信中,他们校正着彼此信中的错别字和语法,3年来,从来没有改变。

珏确信,在他们的心底,风信子长开不败。

5。笨男孩的情书

我就跟这样的一个没情趣的人谈恋爱,真是可怜了我那点与生俱来的诗情画意。我怎么会爱上这样的男生?

在我想象中,第一封情书应该很浪漫,就好像《玻璃樽》那样,情深款款的一句话,装在一只透明的瓶子里,涉水而来,于千万人中被自己拾到,成就一段奇缘。可是,如果你遇上了像史崴这种人,就最好别要求太多,否则早晚被他给气死。

有一天和史崴走在街上,遇见一个相貌平凡的女孩拿着一大把玫瑰迎面走来,满脸笑容,艳丽的花朵将她平平的脸蛋映得生动无比。我呆呆地看了半天,一直到她走远,心里痒痒的,可身边的史崴毫无反应。我不得不提醒他:“你还没送过花给我呢!”

史崴挺奇怪的打量我:“你喜欢这玩意儿?”

“为什么不喜欢?”

“不能吃不能穿,放两天就蔫了,你要它干吗?”史崴一本正经地教训我。

我气得够呛:“花儿有香味嘛,又不是草!”

史崴哈哈大笑:“草倒好了!那些花太浓妆艳抹,你拿着不觉得掉价?”

我差点没让他给噎死。

我就跟这样的一个没情趣的人谈恋爱,真是可怜了我那点与生俱来的诗情画意。我怎么会爱上这样的男生?

和史崴相处两年,主要活动是看电影。别以为这是一件多么温馨惬意的事,对我来说简直是受罪。电影一结束,就要开始对影片进行分析和论辩,见解还必须有独到之处。两年下来,我的电影理论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侃起电影来头头是道。可是看着别人坐在电影院里柔情缱绻,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们俩哪像是在看电影啊,简直就是导师带学生看资料片,正襟危坐神情严肃得可笑。他还有更绝的,将每晚抱我半个小时列入作息时间表,和晨读一样每天实行,让人想起来哭笑不得。

我知道史崴其实很在乎我,可是我还是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因为玫瑰花,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大二的暑假我找了一家报社实习,带我的记者叫叶为,很年轻,是省内颇有名气的作家。他看人时很专注,镜片后的眼睛充满了燃烧一切的激情。实习没多久,有个傍晚他突然到学校宿舍来找我,我一眼看到一大把鲜艳的红玫瑰,像叶为的眼睛一样熊熊燃烧着,我在那一刻失去了分辩能力。一切是浓郁又美丽的,史崴不会给我这种感觉,他只能给我清水一样的爱情。我不喜欢草,不喜欢电影理论。

叶为跟我说他会把我弄进报社,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这个,我只想要浪漫的爱情,仅此而已。然而我并未如愿。有一个晚上,在叶为家小坐,他趁我不注意锁上房门,然后一改他平日的温情脉脉,凶狠地扑过来抱我,我毫不客气地用台灯砸了他的头。回去的路上我觉得一切都很荒诞,又悲哀又滑稽。

回到宿舍,史崴站在门口等我。他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怯怯地看着我:“我有话想跟你说。”我看着他瘦瘦的脸,突然有一种犯罪感蹿出来。

学校依山,我们沿着山脚的路走,是一条走过无数次的路,就在他每天抱我半小时的地方,我们站住了。常坐的那块石头因为白天下雨,已经湿了,我伸手试了一下,还没说什么,史崴就从口袋里掏出两只塑料袋来递给我,我把塑料袋垫上坐了,缓和气氛地笑:“你真英明,料到今天会没干地方坐。”

史崴轻轻地说:“我们每次出来我都带了塑料袋,只是一直没派上用场。”

我听了很吃惊:“以前你每天口袋里都装着两个塑料袋?”

他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实在没见过这样的男孩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史崴显然有些发窘,他误会了我的意思,用僵硬的声音说:“很好笑吗?”

我仍然笑着,因为快乐。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生?跟他一辈子也是好的啊。我笑着笑着,慢慢有泪水从眼角溢出来,史崴蹲下来帮我擦眼泪,轻轻地问:“怎么了?好好地哭什么?”

我含着泪对他说:“你不是说每天都要抱我半个小时的吗?”

史崴怔住了,但那只是一秒,他马上就紧紧地抱住了我,山林沉寂,世界如古老的船,静静泊在我们怀中。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好久好久才松开,淡淡月光下,我看到他脸上有泪光闪动。

回去的路上,史崴塞了一封信给我,他很郑重地对我说:“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封情书。”我在灯下拆开来时,只见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很奇怪的一封信,他用了大约3000字,引用了十几部社会学、哲学名著,还附有所引书籍目录,完全是论文的格式,看得我头昏脑胀。在这么宏大的篇幅之后,有一句话单独成段:“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这样一个观点——我,史崴,不能没有你。”

这就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觉得它其实比《玻璃樽》浪漫多了。

6。心灵深处的香茗

天底下的男人不容易,天底下的女人也不容易。当你们在外面的世界即使滚摸拼打的时候,也不要忘了家中那片无雨的天空和那个撑起这片天的人。

本来,我不想对人说茗的事情。

茗都沉默了,我去重提那些干什么?!茗被诊断为“臆想型”精神病服了近一年的药以后,不再有大起大落的精神世界。茗还是安静地看一个地方,眼睛里空空的,那深色的眸子像深深的井。只是偶尔,我发现茗的嘴角会牵强地向上拉一下,算是笑吧。那笑,像深秋傍晚的阳光,白苍苍的,带着寒意。所以,我不想说茗。

可是,昨天,霞来。

霞对我说她不幸的遭遇。霞是那种被丈夫惯得十指不拈事的女人。霞长得漂亮,修长的双腿走起路来有那种“文工团”的味道,霞还是很爱自己的丈夫的,无论什么人对她展开功势,她都严守着对丈夫的忠诚。霞漂亮,可霞心不花。霞没有想到,就是那样一个不声不响,老实巴交,对自己无微不至的丈夫居然有了外遇!

我为霞感到可惜。但不知为什么我不怎么同情霞。虽然霞是我的朋友。在霞走了以后,我甚至感到我对霞的态度有点冷漠。

我想到了茗。

茗是我大学的同学。

是六年前的那年深秋吧。茗刚从海边出差回来,天冷冷的。夜里11点多钟的时候,茗的先生半靠在床上看书。茗依偎在先生的臂弯里。可这天夜里,茗不再是以往的那种幸福。茗靠着先生的肩头,心里想着的是另一个男人,那个她突然深爱的男人。茗想象着是靠在那人的肩头,茗在想象中满足地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茗从睡梦里醒来,发现先生依然半靠在床上用手搂着她,灯已经熄了,先生就这样静静地在黑暗中坐着!茗说你怎么不睡,先生说我的肩膀都不能动了,我怕一动你就醒了。茗的心紧紧的,一阵阵刺痛席卷而来,这刺痛让茗羞愧万分!伤心万分!茗默默地挪进自己的被窝,这一夜,茗像过了一世。泪水悄悄地洇湿了大半个枕芯。茗在心里一遍又一遍谴责自己,虽然她只是在心里偷偷地爱着那个男人!

茗嫁给她先生的时候,一心一意想认认真真做个通情达理、贤惠温柔的老婆。茗怀孕的时候与她的先生还在两地分居。茗住在一间不大的平房里,隔壁小夫妻的戏闹声时不时会从那隔音效果不好的墙壁间传过来,茗很思念自己的先生,但茗不说,知道他也会想她,茗要生孩子了,先生说正在讨论他的入党问题,领导要他出差他不好意思请假。茗上了产床,别的女人都在大呼小叫,茗一声不吭。茗委屈,而委屈的泪水没有必要流给别人看,茗也不想给自己的父母知道,她不想让自己的父母因了心疼女儿而迁怒于自己的女婿。产后第二天,先生终于回来了,茗嘴上挂着笑,乘先生不注意的时候把满心的泪水悄悄蹭到被子上。茗不愿让先生内疚,她要告诉他她很好,真的很好。

孩子五个半月的时候,茗和先生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茗上班的地方离家要骑40分钟的自行车。茗每天中午回家喂奶。先生上班不远,但先生体贴茗,说中午我就不回家了,省得中午你多做一个人的饭。茗想想也是,何必两个人都辛苦?小时候听外婆说:牛扣在桩上也是老。茗不怕吃苦,何况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先生、心爱的女儿呢?茗除了上班,在家的工作是买菜烧饭带孩子,是洗衣服打扫卫生,是换灯泡修水龙头,是接待来人去客……茗的先生虽说曾是一个不错的钳工,虽说曾是一个运动场上的健将,可茗的先生身不由己,他在机关里要上进不是件容易的事。先生星期天安排的活动虽说是打牌,可先生说那也是男人之间的一种交流呢!茗不是旧时的上房丫头,不甘心也得甘心地不要回报,茗只是想,爱是一份宽容。

年复一年,茗就这样生活着,她迷惘过,痛苦过。她问自己,结婚就是这样吗?没有结论。因为想来想去没有结论,茗想结婚大概就是这样吧。茗就依然平静地当她的家庭主妇,只是慢慢放弃了对先生那种如父如兄的奢求。

茗是一名说得过去的编辑,人长得秀秀气气的,猛地看上去是那种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的角色,谁也不会把她与里里外外一把手联系起来。几年以后我再见到茗的时候,茗咯咯咯咯地笑,说谁让爹给我起了这么个茶叶的名字呢?茶叶无论新茶旧茶总是被人喝的。茗笑过之后,并不是那种朗朗的天空。

我不知道茗心灵深处有些什么。

但我想,生活中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好比一撮茶叶有着各自的味道,问题是你遇到的那人怎样对待这撮茶叶,这要看那人会不会品茶了。会品茶的人他会把那撮哪怕是茶梗也品出其特有的味道;不会品茶的人,也许他会追求上好的茶叶,但再上好的茶叶于他来说也只是解渴罢了。其实,每一杯茶因了茶叶的多少,水的成份,味道总不尽相同的。要想永远有好茶的人,还得精心保存茶叶,以不至于发生霉变,串味。

茗平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两年一次的笔会编辑部的人总是全体出动,茗是忙会务的主力军。预备会上大家七嘴八舌。茗的茶杯盖被吸住了怎么也打不开,茗下意识地抬起头,蓦然发现有一双眼睛看着她,那目光带着询问带着深切的关怀,那目光就那么自然地不经意地朝茗瞥了一下,茗的心就有了无名的震颤。茗怔在那里,她不知道那男人是怎样随意地走到她的身边帮她把茶杯盖旋开,她不知道她有没有说谢谢,一屋子的人谁也没有在意。茗捧着自己的茶杯慢慢退出会务室。茗躲进卫生间,一遍又一遍擦那决堤的泪水,茗对自己说,怎么这样,这有什么好流泪的,我又不想流泪,怎么会这样,茗一遍又一遍在心中告诫自己不可以这样,必须出去开会,眼睛红红的别人会发现的,可那泪水像积蓄了几十年似的,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涌出来!涌出来!

也有人说过喜欢茗,要为茗买名贵的胸针,茗不要。也有人问过茗,说茗眼里怎么只有她的先生,茗笑笑。

那男人什么也不说。只是在茗觉得那男人会来电话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茗的心中就有了只有茗才知道的渴望。

茗就这样与那个男人相处着。那男人有一双坚定、有力、温柔的大手,当那男人第一次把茗拥在胸前的时候,茗就化作了一缕轻烟。莫明的泪水说不清是幸福是忧伤是悲哀,那男人用拇指轻轻地揩去茗眼角不断溢出的泪水,把茗拥得更紧。那男人什么也不说。

茗想坚守那份浓淡相宜的极致。当茗深深思念那个男人的时候,茗就塞上耳机骑上自行车在南京城疯跑,茗就到东郊去乘空中缆车,让自己独自化在云中。大多时候,茗总是坐在路边一间小茶室里,静静地一坐半天,慢慢磨蚀对他的思念。茗不想让那男人知道她对他的思念对他的爱恋,茗不想让那男人牵挂她。因了太多的因为……

可茗终究把握不了对那男人的思念。于是,茗躲进了只有她自己能懂的世界……

现在,我想天底下的男人和女人都看见这则茗的故事了。

天底下的男人不容易,天底下的女人也不容易。当你们在外面的世界即使滚摸拼打的时候,也不要忘了家中那片无雨的天空和那个撑起这片天的人。人一生的遗憾兴许会有无数,但千万不能有太多的后悔。当你们老了的时候,坐在阳台上的藤椅里晒太阳,想起某些事后悔得要揍自己的时候,已经晚了。爱自己的女人吧,那是你们身上的一根肋骨。爱自己的男人吧,他的痛便是你的痛。

爱不会错。

7。美丽的误会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真有点茫然,想不出这个陌生女孩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这女孩莫非是对我一见钟情?

那年我读大四。

那天我只顾忙着在宿舍里写论文,忘记了开饭的时间,等我匆匆赶到食堂时,几个卖饭的窗口前已排起长龙。我四处寻找机会加个塞儿。当我找到最里边的那条长龙时,见离窗口处不远一个陌生的女孩在朝我的方向打招呼:“嗨,是你吗?”

女孩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脸上那乖巧而又甜甜的微笑却很惹人眼。我不由扭头朝后看,想看看是谁有那么大的魅力能招得这乖巧女孩的青睐,“往哪儿瞅啊?跟你说话呢,是你吗?”女孩带些嗔怪的目光明明是在盯着我,我就随口答了一句:“是我呀。”女孩就招手让我过去。她不让人察觉地抢过我的饭盆,小声命令我:“去,占个桌子等我。”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真有点茫然,想不出这个陌生女孩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这女孩莫非是对我一见钟情?那一瞬间我很得意。直到那女孩很能耐地捧着三个饭盆来到桌前,我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管她呢,先吃饱了再说。

我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嚼,直到两个馒头下肚才腾出嘴来问道:“同学,小姐,谢谢你,你是……”女孩就格格笑出声来:“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我是黄小芳呀!”“黄小芳?”“是呀,你忘了,你还在我们家杀过一次鸡呢!你杀鸡的本领着实不怎么样,一刀下去没砍在鸡脖子上,倒砍在了鸡嘴巴上,痛得那只鸡从二楼一下子飞到了一楼,害得我们全家满世界追那没了嘴巴的老母鸡。笑死人了。”

女孩一串连珠炮崩得我晕头转向。我搜寻了我的记忆的所有贮存,也没想起过一次杀鸡的壮举,更想不起这个黄小芳是何方神圣。可眼前的黄小芳说得那么言之凿凿,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记忆力是否真的出了问题,再说我一个大男人无功受禄白白得了一个乖巧女孩一顿饭的恩惠,还说不认识人家是一个很伤人感情的事。于是我就点点头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噢,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认不出来了。”黄小芳说:“真是我,我入学一年多了都没见到你,刚才要不是我眼疾嘴快,就又错过了。”说着就显得挺得意。我们又说了会儿各自在学校的情况,我想起还没给黄小芳饭票,黄小芳一挥手:“算了,你是我师哥呢,就别寒碜我了。”

隔了两天黄小芳来宿舍找我,同宿舍几个哥们在黄小芳面前替我大吹大擂,什么阿涛是系里的才子阿涛是班里的尖子阿涛是书虫子……说得我都脸红了,等他们都溜出去,我再和黄小芳相对就有些不好意思,黄小芳也有些不自然,全无了那天在食堂里的活泼和洒脱。忽然问了我一句:“你周末回家吗?”我说:“不回,来回坐车得四五个小时,太耽误时间。”我很怕黄小芳再提起诸如杀鸡之类的事儿,就拼命把我喜欢的书一本一本地推荐给她,黄小芳很专注地听着,最后拿走了一套《论语别裁》。

黄小芳就这样走进了我的心田,她的活泼她的洒脱她那乖巧而又甜甜的微笑成了我生命中亮丽的风景。只是我依旧想不起她是谁。

毕业离校前我邀黄小芳出来散步,我对黄小芳说:“小芳,自打我们食堂相遇那一刻起我就有一句话想问问你,可一直没有勇气提出来……”小芳调皮地说:“该不是问我说什么从遇见我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了我那类的俗话吧?”我说:“这类俗话我一会儿再说,我现在是想问问你,我什么时候到你家杀过鸡?还有你……我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黄小芳瞅了我一刻就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会儿才止住笑:“实话告诉你吧,那天是我认错人了。”

黄小芳说她爸是个中学老师,那次在食堂遇见我时,她迷迷糊糊地把我当成了她爸过去的一个学生。黄小芳说她两天后到我宿舍去听人们叫我阿涛,她就觉得不对劲儿了,她就故意问我周末回不回家,由此知道我家根本就不在本市,才知道是彻底认错人了。

“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难堪。”黄小芳说:“我心想你肯定把我当成了大傻瓜,白吃我一顿还落了个师哥当,心里多得意呢。我当时心里特别扭,真想摔门而去。”黄小芳说着轻轻捶了我一下。我恍然大悟,我问:“那你怎么没摔门而去,后来还和我来往?”黄小芳的声音就变得很是轻柔:“就因为你什么也没问,还那样真心对我。如果你一个劲儿地问我是谁,或者干脆地说根本就不认识我,那我多没面子呀,我早就不理你了。要知道,善解人意也是一种美德,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我就想干脆将错就错吧。”一朵红云飘在黄小芳脸上。

好一个美丽的误会,好一个美丽的将错就错。幸亏黄小芳的虚荣心没有让她知错就改,要不然此刻黄小芳脸上这一朵红云就不知为谁而飘了。

几年后黄小芳成了我的妻子,我告诫她以后千万别再迷迷糊糊地犯这类认错人的错误,黄小芳格格笑着:“是,师哥。”

8。我那浮动的初恋感觉

是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我一直爱着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在盛夏的傍晚和我在院子里乘凉的人、就是这个敲着我的脑袋勒令我不许抄作业的人、就是这个全心呵护我的人。

我收到一个邮包,一打12双白线袜整整齐齐摆在里面。我知道那袜筒里一定有一张纸条,我一只只打开来。第一张:一月,想你;第二张:二月,想你;第三张:三月,依然想你……

在我上大学以前,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我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他用自行车带着我,从我的女同学面前招摇而过,然后去吃一条街的小吃;我的第二大爱好是白线袜,他是最善于投我所好的,每月送我一双,里面放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祝你开心”、“愿你快乐”之类土里土气的话,对此类小把戏,我一向不屑一顾,不过袜子很漂亮,我笑而受之。

也许那句俗话说得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报考了相同的大学,却因为几分之差被两个不同的大学录取了。我往南方,而他将去西北。离家的时候,他去送我,我第一次离家去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既紧张又兴奋,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也不停地嘱咐这,嘱咐那,婆婆妈妈的,要不是我直催他下车,他肯定要被火车带走。

在南方,我收到的第一封信是他的:

飞儿:

你好吗?看着你兴冲冲地上了火车,很多想说的话,我都没有说,也许你现在真的还什么都不懂,包括爱情。不过,我会等的。我知道,以前你的身边只有我,我们彼此都习惯了生活中对方的存在。当你懂得爱,懂得生活时,我不在你的身边,也许你会有更慎重的选择。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但是我不想让过去给你未来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一年之内,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假期我不回家。你别找我了,我要让你清醒地不受任何影响地选择,如果一年以后你的男朋友还是我,那么我要马上知道……

是的,也许我真的还不懂,我只知道他呵护我,心疼我,竟没有想到过他是在爱着我,匆匆地收起了这封信,匆匆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一年也很快就要过去了,陪我走过一个人不敢走的黑路去上晚自习的男生也换了几个,后来我干脆不去上晚自习了。以这种关系和他们在一起,我只觉得别扭。第二个七月来了,一年很快就要过去了,我开始心神不宁。

有一天晚上我洗脚的时候,发现袜子破了,打开箱子,几双白线袜洗得干干净净,叠得平平整整放在那里,什么时候我开始舍不得穿它的,什么时候我那么用心的把它们放起来的,我自己也不能解释自己。但是我知道了,我一直都是在思念他,一种很深的思念。我知道了为什么每次拿到稿费,总想第一个让他分享;为什么倒在床上大哭,无以诉说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他;为什么上课走神,写满了笔记本的全是他的名字。

是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我一直爱着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在盛夏的傍晚和我在院子里乘凉的人、就是这个敲着我的脑袋勒令我不许抄作业的人、就是这个全心呵护我的人。在第365天,我发了一份加急电报,只有四个字:“永远是你”。不在乎电报员诧异的目光。七月的南方我心里有动人的感觉在浮动。

一个星期以后,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一打12双白袜整整齐齐摆在里面,我知道那袜筒里一定有一张纸条,我一只只打开来。第一张:一月,想你。第二张:二月,想你。第三张:三月,依然想你……

我流泪了,是幸福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