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第六节

在柯蒂斯·奥基夫和多多被护送到他们相毗连的套房之后不久,朱利叶斯·“奇开匙”·米尔恩租到了一个单人房间。

奇开匙使用这家饭店在莫桑机场的直线电话(与我们新奥尔良最好的饭店通话,不收费用),在上午十时四十五分打了个电话,问一下早几天从城外预定的房间是否已定妥。电话回答说可以放心,他定的房间已作了安排,如果他尽快进城的话,就可以马上住进房间。

由于奇开匙只是在几分钟前才决定住在圣格雷戈里饭店,他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可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按照事前的计划,他向新奥尔良所有的大饭店都定了房间,对每家饭店各用了一个不同的名字。在圣格雷戈里饭店,他预定房间时用的是“拜伦·米德”,这个名字是他从报上挑来的,因为它的合法主人是个中跑马彩票头彩的人。这似乎是个吉兆,而对预兆,奇开匙确实是非常迷信的。

事实上,有几次预兆似乎是很灵验的。例如,上一次他受审时,在他服罪后,紧接着就有一道阳光斜照到法官席上,接下去便宣判——阳光依然斜照着——宽大判刑三年,而奇开匙本来以为要判五年呢。也是由于吉兆,甚至他在服罪和判决前进行的一连串偷窃活动似乎也很顺手。他之所以能在夜间顺利地潜入底特律许多家饭店的房间,并且收获累累,主要——他后来认为——因为所有的房间号码除最后一间外部有“二”这个数字,“二”是他的吉祥数字。而在这最后一个房间里,就是由于没有这个使人放心的数字,当他已经把女主人的现钞和珠宝藏入他的一个特大的轻便大衣口袋里,正要把她的貂皮大衣装进一只小提箱时,那个女主人醒了,尖声叫嚷起来。

运气坏透啦,也许是号码不吉利所致,一个饭店侦探听到了尖叫声,立刻应声而来。奇开匙是个临危不慌的人,他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无法逃避的厄运,甚至对于他为什么呆在别人的房间里也不想作一番巧妙辩解——这种辩解在其他时候很起作用。可是,凡是靠扒窃为生的人都得冒这样的风险,甚至象奇开匙这样一个熟练的老手也不例外。而现在他服刑期满了(由于表现好而获得了最大的宽恕),最近在堪萨斯城又顺利地进行了十天偷窃活动,他目前渴望在新奥尔良再干两个星期左右,捞它一把。

事情开始很顺手。上一夜他呆在歇夫曼多尔公路上那家便宜的汽车旅馆里,从这里开车,早上快到七点半时到了莫桑机场。奇开匙想,这是一个华丽的现代化航空终点站,到处都是玻璃和克罗米,还有许多垃圾箱,这些垃圾箱对他目前的行动至关重要。

他在一块饰板上看到这个航空站是以约翰·莫桑命名的,莫桑是个奥尔良人,曾是一个世界飞行的先驱者,他还看到约翰·莫桑姓名的首字母与他自己的相同,它也可能是个古利的预兆。在这样的航空站,他是乐于搭乘一架大型喷气客机的。最近由于身陷囹圄,使他暂停了偷窃活动。如果情况还是象被捕入狱之前那样顺利的话,他也许很快就可以乘喷气飞机走了。虽然他很快就要重操旧业,但如今他有时也要迟疑不决,而在过去他行动起来总是很沉着,而且几乎不考虑个人的安危。

但那是很自然的。他心里明白,如果他再度被捕入狱的话,这一回将得关上十到十五年。那将是不堪设想的。现已五十二岁,剩下的日子就不多了。

奇开匙毫不惹人注目地漫步走过航空终点站,他衣着整齐讲究,腋下夹着一份折叠着的报纸,始终保持着警觉。他装出一副有钱商人的模样,既自在,又自信。只有他那双眼睛骨碌骨碌转个不停,盯着那些起早的旅客们的一举一动。轿车和出租汽车从市中心旅馆运送到这里的这些旅客正向终点站涌去。他们是那天第一批朝北去的旅客,人数很多,因为联合航空公司、国家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和台尔泰航空公司各自都有早班喷气飞机在不同时间飞往纽约、华盛顿、芝加哥、迈阿密和洛杉矶。

有两次他看到自己正在窥伺的那种机会出现了苗头。然而结果只是苗头而已,一无所获。两个男客伸手到口袋里去拿机票或零钱,结果却摸到了他们一时疏忽而带走的饭店房间钥匙。那第一个人,遵照钥匙上塑料附签所要求的,不辞辛苦地去寻找邮筒,把钥匙寄回去。另外一个人则把钥匙交给一个航空公司的职员,他随即把钥匙塞进一只放现钞的抽屉,也许是准备寄回旅馆去。

两次机会都使人失望,但这在过去是时常碰到的。奇开匙继续留神窥伺。他是个富有耐性的人。他知道,隔不了多久,他等待的事情一定会发生的。十分钟之后,他的守候终于有了收获。

一个脸色红润、秃顶的男子,手里拿着轻便大衣、装得鼓鼓的飞行包和照相机,在走向飞机舷梯的途中,停下来选购一本杂志。在报摊付款柜前,他发现把一枚饭店钥匙带来了,懊恼地叫出声来。他的妻子,一个身材细瘦、性情温和的女人,悄悄地给他出了个主意,他却怒气冲冲地顶了一句:“没有时间啦。”奇开匙偷听到他们的谈话,紧紧地跟随他们。好极啦!当他们走过一个金属制垃圾箱时,那个男子把钥匙扔进了箱内。

下一步便是奇开匙的例行工作了。他漫步走过金属制垃圾箱,把自己折叠着的报纸扔了进去,然后,仿佛突然改变主意似的,又回转身去把它重新捡起来。同时,他眼睛朝下看,找到那个被扔进去的钥匙,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到手中。几分钟后,他走进清静的男子盥洗室,看出这个钥匙是圣格雷戈里饭店641号房间的。

走运时往往如此,半个小时后,另一次相似的机会,他又同样得到成功。他捡到的第二把钥匙也是圣格雷戈里饭店的——这一巧合驱使奇开匙马上去打电话,询问他在那里预定的房间是否已经定妥。他打定主意不再在终点站呆下去了,以免错过好运。他出师顺利,今晚他将去火车站活动,接下去,也许隔几天,他将再去航空站活动。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偷到饭店钥匙,他昨夜就用过了其中的一个方法。

多年前,一个纽约检察官曾在法庭上说过这么一句话:“阁下,这个家伙作的每一件案子都是偷窃钥匙案件。坦率地说,我已经把他称之为‘奇开匙’米尔恩了。”①这是不无道理的。

这句话已在警察局里登记在案,他的这个绰号也一直被人叫着,以致连奇开匙自己现在也自鸣得意地使用起这个绰号了。他所以自鸣得意,是因为凭丰富的经验,他知道只要有时间、耐心和运气,就会有很好的机会偷到钥匙,以至偷到几乎一切东西。

①偷钥匙案件和“奇开匙”的英语分别为keycase和Keycase。由于米尔恩是个钥匙惯窃,因此检察官称他为“Keycase”Milne,意即“偷窃钥匙犯”米尔恩,这里含有双关的意思。由于Keycase成了米尔恩的绰号,故音译“奇开匙”。——译者

他目前的这套看家本领,是和人们对饭店钥匙的漠不关心分不开的,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奇开匙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是各地饭店老板经常感到失望的一件事。从理论上讲,当一个将离去的旅客把帐付清后,他应该把钥匙交出来。但是不少人离开饭店时,却把房间钥匙忘记在自己的口袋里或钱包里。认真的旅客后来会把钥匙丢入邮筒,象圣格雷戈里这样一家大饭店每周由于收到寄回的钥匙,经常要付出五十元或更多的邮费。但是还有其他一些人,有的把钥匙带走了,有的就满不在乎地把它们扔掉了。

就是后面这种人使奇开匙这样的职业旅馆窃贼得以不断地进行偷窃活动。

奇开匙从终点站大楼回到停车场,那辆已使用了五年的福特轿车是他在底特律买来的,他先将车子开往堪萨斯城,然后又开往新奥尔良。对奇开匙来说,这是一辆理想的不太显眼的汽车,车身暗灰色,不旧不新,不致引起人们特别注意或被人记住。唯一使他感到有点不安的东西是密执安州牌照——白底绿字,引人注目。外州的牌照在新奥尔良并不罕见,但是这个小小的与众不同的特点,他认为最好能搞掉。他曾考虑过用伪造的路易斯安那州牌照,但这样做似乎风险更大,而且,奇开匙非常精明,他决不愿干自己不太内行的事。

令人感到放心的是,汽车的马达一开就发动了,顺利地发出一阵阵震颤声,这是他自己进行的一次大修理的结果——这种修理技术是在一次监禁时靠联邦政府的费用学来的。

他向城里驶了十四英里,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车速极限,直向早一天他去侦察过的圣格雷戈里饭店驶去。他把汽车停在离饭店几条马路外的坎内尔街附近,从车上取下两只小提箱。他把其余的行李留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他早已为这个房间预付了几天的租金。再另开一个房间不经济。他这样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汽车旅馆可以充当一个窝藏赃物的地方,凡是他偷窃得来的东西都可以藏在那里,而且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可以完全弃置不顾。他谨慎小心,在那里不留任何可以被认出是他的东西。他费尽心机,把汽车旅馆的钥匙藏在福特汽车的空气滤清器里。

他满怀信心地走进圣格雷戈里饭店,把手提包交给看门人,并登记了名字B·W·米德,来自密执安州安阿博市。房间登记员看到他衣服裁剪合时,面貌刚毅、轮廓清晰,说明是个大人物,就毕恭毕敬地招待这位新来的客人,把他安置在830号房间。这时,奇开匙心中暗暗高兴,他手里有了三把圣格雷戈里饭店的钥匙——一把是饭店知道的,两把饭店不知道。

隔不多久,侍者便把他带进了830号房间,不出所料它是个理想的房间。房间既宽敞又舒适,而且奇开匙一进来就注意到,那个专供职工使用的楼梯离这个房间只有几码远。

当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时,他便小心地把手提箱打开来。稍后,他决定睡上一觉,准备应付夜里紧张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