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夜奔

聘则为妻奔则妾。

红拂私奔了,风尘三侠的故事让天下少女做了无数英雄美人的江湖梦。

张倩娘私奔了,演出了一场中国古代版的“人鬼情未了”。

卓文君也私奔了,她以离婚之身回到娘家,在当时已经够伤风败俗了,还要因为一段《凤求凰》的琴挑与司马相如苟合私逃,偏又不肯逃得太远,仍留在家门口,抛头露面,当垆卖酒,明欺父亲丢不起这个人。老爷子卓王孙见生米已成熟饭,只好忍辱含羞,打落牙齿和血吞地默认了这段姻缘,将女儿女婿接回来,送了百万银钱和百名仆人,好言相劝。那司马相如有了钱、有了名,后又获得皇上宠幸,有了地位,便宿娼纳妾、风流浪荡起来,竟再不拿文君当回事,于是便有了卓文君那首著名的弃妇诗《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逃妾有时候颇像古董,只有买进的价,没有卖出的价。珍藏时它是宝贝,千人争万人羡,伺得好时机放到拍卖会上,那简直珠光宝气、身价百倍。然而真到了穷途末路想拿它典当换银钱救急时,它却成了破铜烂铁,身价一落千丈。

茫茫人海,慧眼识风尘地认准了那一个,某时,某地,与他同心携手、奔走天涯,这是折子戏里的全本,却只是人生的序幕。正剧往往要落在日后许多年的柴米油盐,锱铢必较,不到白头偕老,不算剧终。

王宝钏举案齐眉是节妇的样板戏,但是唱念做打重的是开头和结尾,一个香艳传奇的抛绣球,一个十八年后的破镜重圆,构成了大团圆的人间喜剧。可是,那只是台面上的剧情简介,只是去芜存精的噱头和戏核,真正落实到生活中完完整整的日子里,可是漫漫十八年啊。十八年,寒窑孤衾、清风冷月,是容易过的吗?十八年苦守换来一个道义上的重逢,然而人生中最好的岁月都已经耗掷尽了,纵便是戴珠冠披凤袄,也只是虚名,能算是喜剧吗?

《西厢记》的折子戏里,崔莺莺和张君瑞从抱枕私约到金榜题名,大小登科,双喜临门,着实快心悦意。然而野史里故事的原型是什么呢?金榜题名不假,可是题名后张君瑞忘记了崔莺莺——或许记得,也只是记得罢了,反正已经得到过了,记,也只是记那得到那段的过程,不必狗尾续貂。崔莺莺悔了、悟了,可是晚了,她只有一死。她是病死的,不失其婉约缠绵,但到底是悲剧,以至于怜香惜玉的王实甫不忍照述其实,而要移花接木,替莺莺在剧本里安排了个好归宿,安慰亡灵……

还有很多红尘奇女子,敢做敢为、为情奔走,成功了,便是一段千古传奇;失败了,则背上骂名,浸猪笼、做淫妇、杜鹃啼血、泪洒桃花扇。

逃妾与英雄,其实源出一辙,都不过是成则为王败则寇罢了。

——《流芳百世》之私奔情缘

当夜,我约了玉米在“桃叶吧”谈判,结束我们的这一段桃花缘。

究竟今年我走的是什么运,不是死别,就是生离。

面对玉米,我的心中有冷如灰烬的悲凉。世上有什么事是比面对一个自己至爱的人说永别更难为的呢?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到了这时候,心下反而无悲无欢,千言万语都凝成了冰,无话可说。

临桌有人在唱生日歌,我转头过去,看到小寿星是位二十出头的少女,她的头上戴着蛋糕店送的小小金冠,正在对着蜡烛许愿。

蜡烛熄灭了,她的朋友喝起彩来,纷纷起哄:“说呀,说你许了什么愿,大声地说出来。”

“我许了两个。”女孩甜蜜地笑着,“我要永远美丽,还要爱情成功。”

如果只许女孩子许两个愿望,她们多半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美丽和爱情。然而她们的青春却会使她们忘记,美丽和爱情都是要以健康为前提才能享用的。

“哗,你真贪心!”她的朋友们一齐大笑着,开朗得没有阴影的笑容。曾几何时,我也有过这样的笑容。她们和我年龄也差不多吧,可是为什么我看着他们,却仿佛隔着年龄代沟?

门开处,一阵风吹过,女孩的裙子被吸得贴在身上,曲线毕露——是个玲珑剔透的身体,青春的热力,连同性也为之瞠目。大概那女孩子自己也知道这一份由风发起的魅力有多么吸引,所以越发大大方方地迎风站着,并且举起双手佯装挽头发,任整个身体招摇在风中,由不得你不喷血。

我有些叹息,想起自己的十八岁,穿裙子的时候,一有风吹草动,就两只手忙不迭地又掩又遮,既怕裙角走光,又觉贴紧大腿太窘迫,左右不得法。宛如青涩的少年心,哪里有这女孩的大方和磊落?

忽然就有几分自卑起来。我想我是老了。

还有多少时光可以蹉跎?

我回过头来,看着玉米,缓缓说道:“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不见面?”玉米一震,望向我的眼睛像被强光照射一样猛地眯起,“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定定地望着他道:“意思就是,我要和你分手。”

“你,是在报复我?”

同一个地方,同一种勃艮第酒,同样的两个人,甚至连话题都不变——仍然是分手。只是提出的人换成了我,而且措辞远比他上次直截,也难怪玉米会有这样的误会。

可是玉米,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被你伤害三生三世,都绝不会报复一次。但是念儿说过,人是没得抉择的,你和我已经完全暴露在小金的面前,再继续下去,只能三个人纠缠在一起沉入孽海,没有一个人浮起。

玉米,我是一个人清清白白地跟你谈着恋爱,而你,却身后跟着拉拉杂杂的一大家子人。我们之间,注定是这样的不公平,这样的没奈何。玉米,原谅我只能伤你,原谅我狠心的提出分手,原谅我从今往后与你再不相见,而不见面,我的伤痕比你深。

“红颜……”玉米叫我。

我看着他,竟不知回应。

红颜。我叫红颜,可是我的心已如死灰槁木。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玉米,从今往后,生活中再没有了你,红颜为谁而妍?

“红颜,发生了什么事?”玉米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我们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分手。”

“玉米,不能这样不公平。”我强忍着泪水,不,不可以在他面前落泪,那样会前功尽弃的,我只能让自己的声音更加冷硬,“上次你同我说分手的时候,给过我理由吗?是的,你说你遇到我已经太晚,好像生得晚是我的错。那么今天我也把这个理由还给你——你生得太早了,我们错过了相识的时机,也就永远没办法并行。你觉得我是在报复你也好,是任性也好,都随便你,但从今后,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明白了。”

这是玉米那天晚上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他明白了。他明白什么呢?

从始至终,他曾经有一刻,真正地,明白过我的心么?

对于他的家庭,我是那个永远的局外人、第三者,轮候上场、备用选择——甚至连选择都谈不上,而只是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过客,就像他的某一条领带或是银包一样,是他生活的一种点缀。

而我,却将他视如生命。他的一点点儿都是我的全部,太不公平!

然而,这些都不是我要离开他的真正原因,我早已经决定放弃自己的一切尊严来爱他、迁就他,可是,我没有理由也牺牲小金的平静,让她生活在惶惶不安杯弓蛇影中。固然她对我用尽心机,然而在此之前,是我先对她用了心机的。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也许爱没有对和错,但是却有先和后,而小金,她先于我遇到他、爱上他、拥有他。那么,就让他们白头偕老吧。

一路失魂落魄。

没有了玉米,我的心也就跟着不见了一半。然而失魂落魄总好过魂飞魄散,我安慰自己说:“这样做,是为了香如。”

找一个伟大的借口来失恋,也许心里会好过些吧?

在楼门前,我遇到柏如桐——他又来凭吊旧情了,简直把我们的住处当墓园,只差没献上两束菊花。

我像开水烫到脚一般跳起来,忽然之间气不打一处来,冲过去便抓住他大骂:“你又来干什么?你能不能离我们远一点儿?你已经把香如害死了,还想怎么样?这不是你的地方,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不要让我们看到你,可不可以?”

柏如桐愣住了,他指着我问:“你不是说你们搬家了吗?你骗我?”

“要不是你,我何必搬家?你以为我真想占那一千块房租的便宜吗?都是你干的好事!”我任性地发作,但是已经色厉内荏起来。

真是没经验,刚才看到他站在这儿,就该远远躲开才是。哪有我这么笨的人,撒了谎不知道掩饰,还自己送上门来揭穿自己。前些日子还自居说谎高手呢,简直现世报。

我气软心虚,先倨后恭,逼着自己换上另一副面孔讨好他:“是我态度不好,我请你喝酒好不好?街角有家小酒吧,我们去坐一会儿,聊聊天吧。”

柏如桐巴不得有人听他说故事,自然满口答应。一路上,他嘟嘟哝哝:“你不是说已经搬了吗?难道是骗我?为什么要骗我?”

我叹息。记得第一次见到柏如桐的时候,他便是这副长不大的嘟嘟哝哝的样子,一句话翻来覆去说八遍,不住地抱怨香如把他一个人丢在旅馆里——想起来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而转眼之间,已经沧海桑田。

趁他点酒的功夫,我溜出去打一个电话给念儿:“柏如桐来了,我把他骗到街角酒吧,可是我一个人搞不定他的,你得帮我。”

“不能让他见到香如。”念儿在电话那头发号施令,“你先稳住他,我马上来。”

回到座位时,柏如桐已经自斟自饮喝下两杯啤酒了。自从香如死后,当初那个嘟嘟哝哝的大男孩已经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个醉鬼。

我有一丝怜悯,但更多的是迁怒。

这里有两个人,都失去了自己的最爱,一个是死别,一个是生离,谁比谁更可悲?

念儿没有让我多等,她果然很快赶来,风风火火,见了柏如桐便满口抱歉:“如桐,好久不见,上次是我态度不好,向你赔礼好不好?先干三杯吧,把一切都忘了。”

开始我大为诧异她今天何以如此热情,但很快就明白过来她的用意——将柏如桐灌醉,免得他又跑到楼下去站岗。真是个老土的办法。

老土,然而管用。

柏如桐很快就醉了,痴痴迷迷中还在问:“你们不是说搬家了吗?为什么要骗我?”

念儿叫来酒保结账,小费给得十分丰厚,交代道:“不要叫醒他,如果他一直醉,叫他睡在这里好了。如果他要走,麻烦帮忙给打辆车。”

然后,她转向我,旧话重提:“这不是办法,得尽快搬家才行。躲过初一躲不了十五,这次是酒,再来这么一次,就得下毒了。”

“我已经找到房子了,”我不知是喜是悲,面无表情地告诉她,“今天才敲定的。风荷园,一千块一个月。你觉得怎样?”

“风荷园?高尚小区哦。”念儿惊讶地叫起来,“红颜你可真有办法。”

我悲哀地摇头,担不起这份赞美,“不是我有办法,是小金,房子是玉米的。”

故事很复杂,但我只用三言两语就向念儿交代了这两天的奇遇:“小金已经知道我和玉米的事了,可是她不说穿,却带我去风荷园看房子,说要租给我——这条件不错,所以我接受了。就在今天下午,我已经和玉米正式分手,奖励就是风荷园那套一千块一个月的房子。”

“高,真是高!”念儿啧啧连声,“那个姓金的可真是狡猾,她这是往死里对你好,逼着你主动缴械,乖乖投降。她就不怕赔了房子又折兵?”

“她不会。”我叹息,“你不是说过吗?人性是不能用来打赌的,郁敏根本不可能为我离婚。小金这一招,不光是冲我来的,也是冲玉米。她让我住进他们家的房子,就是告诉郁敏她已经了解整件事,对他假以颜色,让他收手。她不是在逼我投降,是逼玉米缴械。”

念儿笑:“这么说,她自己也没有把握会赢,是不是?不然她就犯不着绕这么大弯子了,直接找她老公大闹一场就行了。她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就是怕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依我说,你不如和她真刀真枪地斗一斗,干嘛主动摇白旗?”

“算了。”我摇头,心如止水,“没有人会赢的。打下去,三个人都输定了。不如休战,至少还有一个人赢。”

“也对。我支持你。再说你也不算输,至少替我们挣一套廉价租房。”念儿万事只往好处看,“风荷园那样的地方,一千块一个月,的确占足便宜。”

“就是离你上班的地方太远,要你辛苦了。”

“没关系,只要对香如有好处就行,反正我又不是每天都回来住。”念儿当机立断,“什么都别说了,也许这就是天意了,我们今晚就搬家。”

“今晚?”我有些反应不来。

念儿十分笃定:“今晚,现在,立刻。”

也罢,说搬就搬吧,免得夜长梦多。谁知道明天柏如桐会不会又来一次?又说不定小金跑来跟我说不租了也不一定。再说,偷运香如,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不然遇到邻居,后果不堪设想。

香如有点儿不舍得搬家,不住问:“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呢?”

我们哄她道:“房子到期了,房东要涨房租呢。再说,风荷园的空气好,对你养病有利。”

好在香如迷迷糊糊,性格大不如以前那般万事有主张,便也由得我们两个摆布。

顾不得行李,要紧是先把香如送过去,以后种种大可慢慢处理。

念儿十分小心,先独自下楼去叫好出租车,又仔细看过楼道电梯里确实没人了,这才招手让我们下楼。

香如闷闷不乐,紧紧地抱着她的手提电脑,一声不响地站在阳台上。不知是因为鬼魂可以超越时空,还是她写了太多的古代故事,香如的姿容举止越来越像一个古代美人。便如此刻,她那样怅然地凭栏而立,细腰长发,如真如幻,晚风吹动她宽大的白袍,雾气中她看起来美得像个影子,又像是一幅遇水洇散的水墨仕女图。

我知道她是不愿意走,这个屋子曾经留下她太多的青春记忆,以至于做鬼都会误打误撞地摸回来。可是,为了将她留在人间,就必须带她离开这里。

“香如,电梯来了,我们走吧。”我狠心地招呼她。

香如点点头,转身跟我出门,然而就在关门的一刹,楼道里的灯忽然猛闪了几下,灭了。

我猛然站住,惊悸莫名。难道是停电?可是电梯的指示灯分明还亮着,而念儿一直守在电梯口,按住暂停,招呼我:“什么都别理,快上电梯吧。”

我扶着香如急忙上梯,可是香如看一看,迟疑地拦住我:“已经满了,不如让人家先下吧。”

满了?我惊异地望着空无一人的电梯间,忽然间毛骨悚然,而念儿刷地收回手,也是惊得面无血色。那拥满在电梯里的,我和念儿都一无所见、只有香如可以看到的人,是谁?这个楼里,住进了多少鬼魂?她们会跟我们一起走吗?天涯海角,都不放过我们?

我知道电梯里的“人”不会是那些古代的芳魂,那些钗环美人我是可以看得见的,早已学会与她们和平共处。但是现在电梯里的“人”,香如看得见,我却看不见,那他们会是谁呢?是和香如一样的“魇”,还是另一种形式的鬼魂?就好像人有三教九流,鬼也有不同形式的吗?那么这些我看不见的鬼,他们是善意还是恶意?他们找到这里来,要做什么呢?

我们包庇了香如,把她的魂留在人间,于是,我们也就成了所有游魂当然的避难所,让她们都循声问路地找上门来了,是吗?

我又一次觉得晕眩。

越来越佩服自己的承受力,我为什么没有昏倒,我怎么还没有疯掉呢?

电梯徐徐地下去,又徐徐地上来,再次打开时,我和念儿都紧张地看着香如,不知道这一次她还会不会说客满。然而一声尖叫划破夜的沉寂,那电梯里的人,却是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得见的隔壁邻居王太,就是那个怀疑我们屋子在闹鬼,要请人来驱邪的长舌八婆。

我们看见了她,她当然也看见了我们——包括香如。

可怜的王太,她怎么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承受力远远不如我和念儿,她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