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冬天的时候

冬天的时候是南红来北京的时候。

那天是星期天,天黑得特别早,四点不到街上的灯都开了。过了一会儿我再往窗口看的时候,雪花已经在漫天飞舞,它们像雪白的鹅毛在街灯橙黄色的光晕下摇摇晃晃地落下来,之多、之零乱、之热闹繁喧,与它们安静的落下,最后悄无声息地化为水恰成两极。我第一次意识到雪的这两种不同的秉性,加上那是北京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我在窗前看了很久。

这是我婚后五年少有的奢侈时分,要不是离了婚,女儿送回了母亲家,纵有闲暇也没有心情望雪。下雪使我心情不错,我什么都不想,只盯着雪花,心里平静如水。

快十一点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这是很反常的情况,我一下紧张起来。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接这个电话。作为一个独居的女人,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变得小心过头,对每一件事都疑虑重重。疑虑绝对是有重量的,它一重重从我的头脑注满我的全身,成为我疲惫的来源之一。当时我脑子里同时闪出了几种可能:骚扰电话?抢劫者?母亲来长途告诉我扣扣病了?等等。

我手心的汗开始渗出,电话铃停了之后又响起来,我拿起听筒,听见一个沙哑的女声说:是林多米家吗?

我说是。她说哎呀你的电话没变!我一点都听不出来是谁。韦南红的声音完全变了,完全是她自己所说的“好沧桑啊”的那种沧桑而沙哑的声音,有点神秘,有点性感,往日N城岁月那种尖而细同时高八度的音质几乎荡然无存,只有那一惊一乍的语速没有改变。

她说她在北京机场,飞机晚点了刚到。我马上就答应让她住到我家。然后我又等了半小时,这半个小时中大雪纷飞。

半个小时后我穿好大衣包紧头巾到街上等她,这时候雪花变得更大更轻了,它们在空中飘舞的姿势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凄艳、缠绵而又决绝,而且比白天和黄昏更多了一层灵的成分。我从未独自在下雪的深夜露天待过,这个夜晚由于南红的到来我记得很清楚。

我记得很清楚,在雪花飞舞中从出租车里钻出来的南红,她戴着一顶宽檐的黑色呢帽,身上是一件长及脚踝的黑丝长风衣,它迎风飘飞的轻盈质感使我觉得这肯定是一种丝绸。雪花大朵大朵地落在她的帽子和风衣上,雪的白色在她浓黑的全身衬托下显得极其艳丽,那是一种冷到极点、冷入骨的艳,全无人间色彩的艳。那整幅风雪美人图在瑟瑟发抖,南红缩着颈吸着鼻子说:怎么北京这么冷啊!

到家之后她脱去了风衣,露出袒胸的低领毛衣,胸前一大片皮肤是一种太阳晒出来的褐色,散发出南方的气息和性的气息。在北京,我很少看到有人这样穿,除了那些在高档轿车里端坐不动的小姐。南红戴着一条式样十分别致的白金项链,链条纤细,胸前垂着一粒闪闪发光的钻石或水晶。我对宝石毫无常识,无法判断它们到底是什么。她化着妆,脸上的脂粉有些残了,眼角的皱纹隐约可见,只有口红还鲜艳完整,大概在出租车里刚刚补过。

她抬起脸问:我老多了吧?我没说话。她又说:很坎坷的。

我准备给她烧一锅洗澡水,我并没有觉得没有热水器会是一个问题,在N城生活的女孩都是用桶或者水盆接水洗澡的,南红即使在深圳待了十年她骨子里也仍然是一个N城女孩。N城漫长而炎热的夏天把一盆又一盆的温水泼到我们身上,这是一件十分方便的日常事情,那时候绝大多数人家都不搞什么喷淋器。但是南红奇怪地问:你为什么不安一个热水器呢?

接着她又发现了我家地上铺的是早已过时而且已经陈旧不堪的地板革,她环顾四周,桌子、组合柜、书橱、沙发、茶几,看出了这个家庭的寒酸。

她忍不住说: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来北京,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

我说你听没听说过圆明园的流浪画家,他们把户口、职业、家庭什么都扔掉了,还经常要饿肚子。

南红漫不经心地说,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这样有什么意思。

这话使我感到了大大的意外。以我所知的80年代的韦南红,她那种对诸多艺术门类的狂热以及旁若无人的浪漫情怀,压根儿就应该是圆明园中坚定的一员。有段时间她常在家里或学校穿一件宽大的厚布衣服,上面沾满了油画颜料,她还交了许多画家朋友,其中有当时N城最有名气的青年画家。我记得曾经有某个下午,她把我拉到一位在美国成功地举办了个人画展的青年画家的家里,热心地让我看人家在国外的风光照片。

南红的油画兴趣起码持续了三年,在我离开N城之后还收到了她寄来的一张她的油画作品的照片,据信上说是她的毕业创作,而且曾经在学院的元旦画展上展出过。画面的背景是浓黑,两把错落展开的巨大的中国折扇占据了几乎整个画面,一红一蓝,色彩给人以奇峻之感,折扇的竹条架隐隐约约。折扇的浓红和艳蓝前面是一位跪着的白衣少女,她长发披垂,脸部正对着观者。

我想这幅画如果没有学上三年大概是画不出来的。也就是说,南红起码算得上是一位美术青年(她同时也是一名热情的文学青年,N城所有的青年诗人和小说家全都认识她),如果在她艺术学院师范毕业的时候有人鼓动她放弃一切到北京寻求发展,她太有可能像直奔深圳那样直奔圆明园了。

我想南红已经完全变了。人都会变这我知道,但确实想不到她会变得这么快,这么彻底。

南红第二天出去跑了一天,中饭和晚饭都没有回来吃,晚上快十点才回来。整整一天,深圳的长途来了三次找她,是一个听不出年龄的男人的声音,南方人,讲一口以前我听惯了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

她回来后耐着心坐了一会儿,只坐了一会儿就又扑到电话上了。我等着她打完电话跟我聊聊天,说说她这几年的事。

她没有说。

她拿出一堆金项链和镶着宝石的戒指给我看,她说明天她将到天津去,然后从天津到济南,现在是销售旺季,她要把这些样品带到她所包干的地区的珠宝店。到济南将坐火车,随身带的珠宝去掉了一半,她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她热心地对我进行宝石启蒙,从蓝宝、红宝、绿宝讲到钻石,从欧泊、石榴石、紫晶石讲到黄玉。她举着一小把金项链让我挑一条买下来,她说在她手里买很便宜,外面买会贵得多,她又帮我选了一条非常细、戴在脖子上几乎看不见、团在手心只有一滴水那么大的21K金的一种款式,她说内行的人都不会戴24K金的,足金太软,缺乏硬度,加工不出太好的款式。

于是我就花了一百多元钱买了下来。

这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天她去天津,我去上班。此后又是一直没通音讯。

我压根儿想不到,几个月后我还是去了深圳,尽管我那么不喜欢这个城市,不喜欢被这个城市加工过的南红,我还是来了。命运有时候就是以恶作剧的面目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