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十一、长脚

张永红和长脚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朋友关系,一是因为长脚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二是因为还没有出现替代长脚的人。长脚对张永红说,他的祖父是沪上著名的酱油大王,他且是唯一的孙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他说他祖父的酱油厂遍布东南亚地区,欧洲美国也有一部分。他老人家的产业除去酱油工业,还有橡胶园,垦殖地,甚至原始森林,循公河边有一个专用码头,纽约华尔街在发行他的股票。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张永红并不当真,但有一桩事情,却是假不了的,那就是他的钱。长脚花起钱来确实有些骇世惊俗,他使张永红对钱的观念,前进了好几位数。有时候,她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来向王琦瑶描述他们一掷千金的情形。王琦瑶问他从哪里来的钱,张永红就也把那一套天方夜谭从头说一遍。说的时候,自己心里便也信服了。王商瑶可不敢信,心里存疑,又不好说破,有机会冷眼观察长脚,却看出几分端倪。

这其实是一类混社会的人,上海这地场从来就有这样的人,他们大都没有正式职业,但吃喝穿戴却一律是上乘。白天在酒店的大堂酒吧里,喝酒谈笑的,就是他们。晚上,更不必说了,没有他们,这城市的夜生活便开不了场。但你别以为他们光是在玩,他们也是在工作挣钱。比如,陪外国人打网球,教授摩托车。再比如替一些服务单位接洽旅行团,顺带做一点兑换外币的买卖。这些国内国外的关系,他们是在马路上和酒店里打通的。他们一般都会几句英语,够他们打招呼,套近乎,换外币,做临时导游。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带有国际化的性质,使他们开阔了眼界,服饰和风度渐趋世界潮流。他们是思想开放的一群,不拘一格的作风。这个社会有许多兼顾不到的小环节,都是由他们承担义务,填补了漏洞。他们可是比谁都忙碌,街上出租车的生意,主要是靠他们做的,餐馆的买卖,也是靠他们做的。这城市显得多繁荣啊J

长脚身高一米九零,脸是那类瘦长脸型,中间稍有些凹,牙齿则有些地包天,戴一付眼镜。身体看上去几乎是干瘦,实际上却很结实,肌肉称得上是发达。由于地包天的关系,他说起话来稍稍有些大舌头,但并不碍事,听起来还有几分斯文。他很喜欢说话,不管生人熟人,见面就滔滔不绝,这给人热情洋溢的印象。他还喜欢替人付账,有时在餐馆吃饭,遇到有熟人在另一桌吃,结束时,他便把熟人那一桌一起付了账。陪张永红买东西,都是挑最好的买。每次去王琦瑶家,从不空手的,要带礼物。礼物带的很雅致,一束玫瑰花。并且是在大冷的冬天,这玫瑰是从南方空运过来,十元钱一朵,来到没有暖气的王琦瑶家中,转眼间便枯萎了。他成天跑东跑西,来不及地花钱,钱都是花在别人身上,自己身上一年到头是一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又脏又破。是顾不上自己、也是风格。尤其是冬天,他从不穿羽绒衣,只一件单衣,冻得鼻青脸肿,人也蜷起来了。但情绪依旧很昂扬,总是乐呵呵的,不笑不说话。他是一个天性快乐的人,喜欢人多和热闹,看到大家高兴,他便高兴。为了创造欢快的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一个受用弄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他这样无私的人,天下难找。渐渐地,他确实也赢得了人们的心。人们要去哪里,都要叫上他一起,看不见他,也会找他,说:长脚呢?上哪儿去了?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心地经营起他的人际关系,像他们这样渴社会的人,表面上流动无常,实质里还是有着相对的稳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所以也是像上班和下班一样,聚和散是有一走路数可循的。他们上的是接近工厂里中班这一档班次,大约中午十一点碰头,深夜十二点以后才分手的。他们分手后,就各人走各人的路,渐渐消失在路灯下的树影里面。

长脚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向着上海的西南角骑去。他慢慢地踏着车,路面上的人影显得很冷清。开始他嘴里还哼着一支歌,渐渐地也没声了。只听见自行车的绞链吱啦啦响。马路偏僻起来,灯也稀疏了,长脚那一颗欢快的心沉寂下来。假如有人在这时看见他的脸色,便会发现他换了一个人。他郁郁寡欢,眉宇间还有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他的脸色暗淡了,失去了光彩。这时候,他已经骑到了一个住宅区,两边的房屋是七十年代造的工房,由于施工粗糙,用料简陋,看上去已旧得可以,在陡然明亮的月光下,像一排排的水泥盒子,一盏灯都不亮了。那里面藏着黑压压的梦魔,只有一个灵魂是清醒的,那就是长脚。他穿行在水泥盒子间,要是能够俯视的话,就好像一个虫子在墓穴间穿行。他停在其中一座楼前,将自行车靠在墙上,然后走进门洞,便被那里的黑暗吃掉了。难为长脚是怎么走上楼梯的。楼梯放满了杂物,供人走的只有一尺半宽的地方。这时,长脚就变成了一只灵巧的猫,他悄无声息,三步两步就上了接。你可以想象他在这里已经生活得多么久了。他打开一扇门,这里有一些光,是从通道的窗里透进来。并且有一些动静,马桶的漏水声。通道里也是东西。这里两家共一套的单元,住了很多年,屋角里的蛛网就是证明。长脚先到厨房里,拉开碗橱的纱门,朝里看看,并不为想吃什么,只是习惯成自然。碗橱里有一些碗脚,上面积了一层薄膜。他关上橱门,从煤气灶下提了一瓶水,就去了厕所。过一会儿,就响起了脚在水盆里搅动的轻轻的泼喇声,长脚在洗脚。这一切他都是趁着窗外那点模糊的月光做的,完全不必开灯,闭着眼都行。他坐在马桶上,脚浸在水盆里,手里抓一块干脚布,搁在膝盖上,眼睛看着前方。潮湿的水泥地上,有一些小虫在活动,长脚在想什么呢?

假如不是亲眼看见,你说什么也不会相信,长脚睡在这样一张床上。这床是安在一个直套间的外间,床前是吃饭的方桌,桌上总难免有一些油腻的气息。床的上方是一长条搁板,夏天放棉花胎,冬天放席子,还放一些终年不用却不知为什么不丢的杂物。所以长脚看上去就好像钻进一个洞里去睡觉的。他一旦钻进去,便将被子蒙了头,转眼间也让梦魔攫了进去,沉没在黑暗中了。干是,最后的一点活动也没有了,真是说不出的寂静和沉闷。这里的黑夜倒是货真价实的黑夜,不掺一点假的,盛在这些水泥格子里,又压实了一些。从光明里走来的长脚怎么忍受得了啊!所以,他蒙着头大睡的样子,就好像是在哭泣,是一头哭泣的鸵鸟。你看他弓着腰,始着长腿,要藏身又藏不住的伤心样,你的眼泪也会流了下来。可到了白天,这情形就会变得有些滑稽。因像长脚这样晚睡的人,通常都是要晚起的。再说,他就是早起了又能上哪儿去?所有过夜生活的人这时候都在睡觉呢!于是他也只得睡觉。要去上班或者上学的人们就在他床前走来走去,高声说话,或是坐床沿吃早饭,筷子碰在碗边,叮当作响。门窗大开着,早晨的日光直晒到长脚身上,这是白昼的梦魔。谁说梦魔都是黑夜里的?有一些就不是。好像是有意同昨晚的寂静作比,这时候是要多吵有多吵,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那个闹呀!可长脚就是睡得着,是这万物齐鸣中的一个独眠不醒。这样的闹至少有一个小时,只听那些门一扇扇碰响,楼梯上脚步杂沓,窗外自行车铃声一片,慢慢远去,趋于无声。就在将静未静的一刻,却从远而来一阵音乐,是小学校的早操乐曲,一拍一拍的极有节律,传进长脚的耳朵,这时,长脚就好像回到了小的时候。

长脚小时候还有一种常听的音乐,就是下午四点钟左右,铁路岔口放路障的当当钟声。钟声一响,他的两个姐姐就一人牵着他的一只手,跑到路口去等。他还隐约记得那时住的房子,是一片平房中的一间。他们姐弟三人在这些自家搭建的房屋的呼陌里穿行着,急匆匆像是去赶赴什么约会。当他们来到路口,已可看见那灯一亮一亮,警示行人车辆停止,钟声依然当当个不停。然后,汽笛响了,火车咋呼呼地过来了,开始还是轻快的脚步,到了近处,却陡然间风驰电掣起来,一节节车厢从眼前过去,那车窗里都是人,却来不及看清面目。长脚就想:他们是去哪里呢?车厢过尽,稍停一会儿,路障慢慢举起,人和车潮水般漫上铁轨,长脚便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他们的母亲。他是这家里唯一的男孩,两个姐姐一个比他大七岁,一个比他大六岁,是他的两个小保姆。她们在门口一棵树上吊一根绳子,绳子上栓一个小板凳,这样就做成一个秋千,是他的儿童乐园。还有砖地上爬行的蚂蚁,泥里的蚯蚓,都是他的伙伴,他还隐约记着那时的快乐。后来他们就搬到了现在的工房。这水泥匣子祥的工房,给长脚的只有烦闷,虽然他是有好天性的,可也止不住烦闷的生长,屋角和床肚里的灰尘,墙上的水迹,天花板上的裂纹,还有越来越多的杂物,其实都是他日积月累的烦闷。他又说不出来,就觉着没意思,很没意思。中学毕业,他分在一家染料化工厂做操作工,进厂第二年就得了肝炎,回家休养,再没去上班。长病假里,他每天早晨骑着自行车出去漫游,不知不觉的,烦闷消散了。

他骑车走在马路上,看着街景,快乐的好天性又回来了。街上的阳光很明媚,景物也明媚。长脚弓着背,慢慢地蹬着车,就像阳光河里的一条鱼。长脚来到市中心的时候,总是在十一点半的光景。他停在马路边,脸上浮起些茫然的表情,但只一小会儿就过去,紧接着又坚定起来。他选择了一个方向骑去。太阳在建筑的顶上反射出锐利的光芒,是叫人兴奋的。这是在武康路淮海路的那一带,是闹中取静的地方,也是闹中取静的时间,有着些侵息着的快乐和骄傲。长脚心里明朗起来,梦质的影子消散殆尽,有一些轻松,也有一些空旷。所有看见长脚的人都断定他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重要的事情在身上,长脚是去做什么呢?他是去请他的朋友们吃饭。

长脚要对人好的心是那么迫切,无论是近是远,只要是个外人,都是他爱的人。是这些人,组成了他爱的这一个上海。上海的美丽的街道上,就是他们在当家做主,他和他的家人,却都是难以企目的外乡人。现在,他终于凭了自己的努力,挤身进去了。他走在这马路上,真是有家的感觉,街上的行人,都是他的家人,心里想的都是他的所想。那马路两边的橱窗,虽不是他所有,可在那里和不在那里就是不一样。一万个从街上走过的人中间,只可能有一个怀有这样至亲至近的心情,这万分之一的人是上海马路的脊梁,是马路的精神。这些轻飘飘的,不须多深的理由便可律动起来的生命力,倒是别无代替的,你说它盲动也可以,可它是那样的天真,天真到回归真理的境界。

在有些日子里,长脚从事的工作是炒汇。可别小看炒汇这一行当,这也是正经的行当,他们还印有名片呢!他们都是有正义感的人,你可去调查一下,骗人的把戏从来不是出自他们的手,那全是些客串的小角色搅的浑水。哪个行当里都有鱼目混珠的现象。他们一般都有一些老主顾,这些老主顾就可证明他们的品行。这种生意是有风险的生意,好时讲时都有。坏的时候,他们蛰伏着,等待好时候一跃而起。长脚做起生意来也是友谊为上的,只要人家找上门,赔本他也抛,倒是给人实力雄厚的印象。他的名片满天飞,谁手里都有一张的。有人说,长脚,你应当去做大买卖。长脚便不置可否地笑笑,也给人实力雄厚的印象。张永红认识他的时候,正是炒汇这一买卖比较顺手的当口,长脚挥金如土,叫人看了发呆。花钱本就有成就感,何况为女人花钱。长脚天性友善,又难得经验女性的温存,花钱花到后来,竟花出了真情。这一段日子里,他把对人对事的一腔热诚全放在张永红身上,把朋友淡了,把生意也淡了。他看上去是那么和蔼,忠实,眼睛里全是温柔,谁见都要感动。他实在是一个忘我的人,一心全在别人的身上。他给张永红买了一堆时装,自己别提有多激遍了。他眼里都是张永红的好,自己则一无是处。他恨不能把一整个自己兜底献给张永红,又打心底自以为浑身上下没一点儿值钱的。他有上干句上万句的真心话要对张永红说,说出的却是实打实的假话。

长脚到王琦瑶家来,开始是为了张永红,后来就不全是了。他觉得这地方挺不错,王琦瑶这个人也挺不错。虽然是长了一辈的人,可是和他们在一起,并没什么隔阂的。虽然是旧时代的人,可是对这新时代的精神也是没有隔阂的。长脚和老克腊不同,他对旧人旧事没什么认识,也没什么感情,他是朝前看的,超前面的事情越好。因他不是像老克腊那么有思想,做什么都不是有选择,而是被推着走,是随波逐流,那浪头既是朝前赶,便也朝前看了。就是这样的不由自主,他也还是有着一些直觉的,这些直觉有时甚至能比思想更为敏捷地,长驱直入事物的本质。他在王琦瑶这里也能获得心灵的某种平静,这平静是要他不必忙着朝前赶,有点定心丸的意思。好像冥冥之中发现了循环往复的真理,还有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理。上海马路匕的虚荣和浮华,在这里都像找着了自己的家。王琦瑶饭桌上的荤素菜是饭店酒楼里盛宴的心;王琦瑶身上的衣服,是橱窗里的时装的心;王琦瑶的简朴是阔绰的心。总之,是一个踏实。在这里,长脚是能见着一些类似这城市真谛一样的东西。在爱这城市这一点上,他和老克胎是共同的。一个是爱它的旧,一个是爱它的新,其实,这只是名称不同,爱的都是它的光华和锦绣。一个是清醒的爱,一个是懵懵懂懂的爱,爱的程度却是同等,都是全身相许,全心相许。王琦瑶是他们的先导和老师,有了她的引领,那一切虚幻如梦的情境,都会变得切肤可感。这就是王琦瑶的魅力。

长脚也会有问题对王琦瑶提出,却是比老克腊幼稚一百倍的,有的实在令人发笑。但王琦瑶也还是-一向他解释,心里感叹着他的憨傻可爱,心想:他到了张永红的手里,还不是要圆就圆,要扁就扁?也算是张永红有福,但接着又冷笑了一下:只是不知道长脚的钱究竟能维持多久。她想:世上凡是自己的钱,都不会这样花法,有名堂地来,就必要有名堂地去,如长脚这样漫天挥洒,天晓得是谁的钱!她这么想其实还是不了解长脚,长脚是会将自己的钱花在别人身上的。甚至,为别人花钱正是他挣钱的动力,否则,当他手头拮据的时候,他用得着那样的苦恼和不安?他自己又没什么需要花费的。前边说过,穿的是那么简单,吃是更不必说了,一碗泡饭一包榨菜便可打发。即便是对了一席盛宴,也尽是在为别人张罗,少见他动筷子的。他个人的需求实只在温饱线上。他的快乐是在供别人吃喝玩耍的时候,有好几回,因别人抢着与他会钞,他动气翻了脸,那可是动真格的,他觉着别人是在剥夺他的享受。可他确实苦于没有足够的钱,套汇是一门起落很大的买卖,收入极不稳定。有时家人会给他一些钱,但也是杯水车薪。曾经有朋友介绍他陪几个海外华人游玩,采购,做些跑腿的事,到头来,他争付的饭钱和茶钱要比佣金多。朋友劝他不必如此,说好是包他茶水饭费的,他却回答,交个朋友嘛!他就是这么看重友情。谁都木知道,在他豪爽的背后,是日以继日地为钱发愁。说真的,他向他两个姐姐借的钱已是个大数目,平时想都不敢去想。他还挪用过套汇的钱。和主顾打个招呼,拖几日兑现,打个时间差。好在他的信用向来不错,对朋友的情谊则有目共睹,所以拖几日也还成。而他也深知此事不可多,多了就收不住闸,非到万不得已不为之,实在万般无奈,他就对外声称,去外地几日,见他的从海外来的亲戚,借此躲几日。这几日里,热闹的饭桌上再见不着他的身影,听不见他争抢买单的声音。谁能知道其实他就在这城市的东北角的一个冷僻的小公园里,坐在一条长凳上,看着面前的滑梯,孩子们在爬上滑下,那尖叫声在城市边缘很显辽阔的天空下,传得很远。有麻雀在他脚边不远的地方啄着沙土,和他做伴。他一坐就是一天,直到傍晚公园关门才慢慢地回家,去吃家人留在饭桌上用纱罩盖着的饭菜。这时候,他口袋里连在外面吃一碗小馄饨的钱也没有了。

上海的繁华不折不扣是个势利场,没钱没势的人别进来。要说长脚是为朋友花钱,其实是在向这势利场纳税。那闪烁不定的霓虹灯,日长夜消的新浪潮,现在还多出了流行曲和迪斯科,把个城市的天空,闹得沸沸扬扬,你能甘心做个局外人吗?像长脚这样混社会的人,他们日里夜里在这繁华地里游荡穿行,天天都在过圣诞节,怎么忍受得了平常的非年非节的岁月。他们闭上眼睛就可辨别出哪里明,哪里暗。同是一条暗街,他们用鼻子嗅也能嗅出哪面墙里有通宵达旦的歌舞,哪面墙后只是一觉到天明。他们都是人里的尖子,这样的人怎么能甘于平凡?明白了这些,才能明白长脚一个人坐在小公园里的凄楚,不用间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只有几十分钟的车路,可却是两重天地,风是寂寥,空气也是寂寥,人更是寂寥。他想,那些朋友在做什么?张永红又在做什么?和张永红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心只想着怎么叫张永红高兴,现在一个人了,他的思绪便走远了一些,开始考虑他和张永红的将来,这是一个陌生的思想。他们这些混社会的人,是很少想将来的,将来本是不想自来,没什么可想的,一旦去想,则又发现是想不出来的。因为是一个不知道,还因为是一个不打算。长脚的思绪在这里被弹了回来,他发现他和张永红是没有将来可言的,只有眼下这一天天的日子。这一天天的日子是浓缩成一餐餐的饭,一堂堂的舞会,一趟趟的逛马路买东西,这可都是人生的精华,是挑最要紧的来的,这最要紧的则是用钱来打底。因此,思绪兜了一圈又回来了,还是个钱的问题。

长脚再次出场,是以更为抖擞的面貌,他神清气朗,满面笑容,新理了发,换了干净衣衫,腰包鼓鼓的,连长年弓着的腰也直起来了。他说要请大家吃烧烤,在锦江饭店新开张的啤酒园。初秋的夜晚,风吹着桌上的蜡烛光,还有烧烤架的火光,玻璃盏里的酒是晶莹的色泽,有一些淡淡的烟随风而逝。长脚的眼睛几乎是噙泪的,心想:这可不是做梦吧?头顶上的布篷就像一面帆,时时鼓起着,不知要带他们去哪个温柔乡。这才是上海的夜晚呢,其他的,都是这夜晚的沉渣。长脚这么一走一来,难免要为他的家族传说增添新的篇章。在这水晶宫般的夜晚里,说什么都是叫人信的,人也是有想象力的。草坪里有一些小虫,轻轻地啄着人的脚,四周是欧式建筑环绕,悬铃木的树叶遮着挡着,有音乐盈耳。这些还都在其次,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心里,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啊!好像人不是人,而是仙。长脚心里的话都是语不成句,歌不成调的。他的膝盖微微打着额,手指在上面敲着鼓点,也是没拍眼的。什么叫陶醉,这就是陶醉。前后不过几天,长脚却好像做了两世人。

长脚时隔几日不出现,王琦瑶几乎断定他是一个骗子了,他这么一再来,王琦瑶又糊涂了。长脚并不解释什么,将一纸袋的礼品随意一放,纸袋上有免税商店的中英文字样。王琦瑶心里猜想他到底从什么地方来,嘴上却不问,只说张永红怎么不来?话没落音,张永红已从楼梯口上来了,原来是在弄堂口打电话。正好老克腊也在,四个人就坐下来闲话。长脚环顾着小别重逢的王琦瑶的家,感动地想:一切都没有改变。他觉得自己已离开了很久的时间,而这里的人和事竟然依旧,似乎是在等着他归队,真叫人倍感温馨。为了回到这好日子里来,长脚终于做了一回诈骗犯。大前天的晚上,他在浦东陆家嘴路一条弄堂里,成交了一笔买卖,交货时,他使用了掉包计,用十张一元钱的美钞,代替了二十元的美钞。这样的掉包计,虽然不稀奇,可在长脚却是头一遭,这在他套汇的历史,刻下了一个耻辱的记录。在从浦东回浦西的轮渡上,长脚望着月亮被云遮住,心里一阵暗淡。如不是走投无路,他是决不会走这条黑暗的道路。长脚的好天性里还有一条是纯洁,现在,这纯洁被玷污了,他心里隐隐作痛着。这时,他望见了岸上的灯光,那巍峨的建筑群,像山峦似的,陡立眼前,镀着一道城市的光芒。那里的夜晚在向他招手,是如何的摄人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