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刺客学徒 第六章 骏骑的影子

关于给王室子女取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此事有两种传统看法。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为人相信的,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会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据说征取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统治这片将来会变成六大公国土地的第一及第二个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类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王室的考量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本性。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说费德伦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预期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来的自由让我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到底是几个月前的事,震惊地发现已经有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到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嘛,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找不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市集,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要卖,就可以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坚果我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同一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白或变灰,而是变成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相貌特征在我看来既陌生却又奇怪的熟悉,我突然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的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向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

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一年前的事,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俐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色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她拾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络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贵姓大名?”困惑中,我不假思索采取行动,朝她的脑海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凝像肥皂泡沫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愈来愈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人家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了。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在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就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香气得多了。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薰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她母亲最喜欢薰衣草了,她也是。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单。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治疗头痛和冬天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他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他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喝下去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出现了怖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到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小孩也喝到了。真的是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拿得到的地方。”“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耶。”我突然醒悟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小厮,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的。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着书里每一棵药草的绿叶和花。”“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7个词我都看得懂,惊讶地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窘,放慢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暂停脚步,她突然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然后问:“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现在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会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些什么。”“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以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警告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脚步,仿彿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她父亲坐在壁炉旁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面盖着的那层没烘焙够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为他已经没力气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住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店铺和住屋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实用型粗胖蜡烛。店里甚至还有3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还有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仿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黄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5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4片详尽又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拼命要把内容背起来。轮到第5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红根切碎薰香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逐渐乍长、绽放。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手捧着它、眼睛盯着它,仿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5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实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小孩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根本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很适合你。”我突然绅士风度发作冲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脸颊发烫,匆匆离开店门口。

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最陡峭的路段时,意外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的人拼命驱赶着它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太多岩石,让马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

我大吃一惊地发现,骑在博瑞屈最心爱、最自豪的那一对黑马背上的两个人竟然是帝尊和惟真。帝尊手持一根插有羽饰的官杖,带着极重要信息来到公鹿堡的使者都拿这种手杖。看见我沉默站在路旁,他们两个猛然一勒马,动作之突然、之猛烈,使帝尊骑的那匹马往旁边滑了一下,差点跪倒下去。

“要是你害那匹马摔断膝盖,博瑞屈会抓狂的!”我惊慌喊着往他跑去。

帝尊惊叫出声,然后稍隔片刻,惟真大声笑起他来,但笑声中余悸犹存。“你也跟我一样以为他是鬼。喝,小伙子,你可把我们吓了好大一跳,一声不吭站在这里,看起来又那么像他。你说是不是啊,帝尊?”“惟真,你真是个笨蛋。不要乱讲话。”帝尊恨恨地猛扯了马辔一把,然后把自己的上衣拉平。“你这么晚在这条路上干什么,小杂种?你搞什么鬼,在这个时间还想溜到城里?”帝尊对我总是一派鄙视,我已经习惯了,但他这么激烈地对我凶倒是新鲜事,通常他只是避开我,或者站得离我远远的,仿佛我是新鲜的堆肥。被他骂我感到意外,于是很快回答:“我是要回堡里,不是从堡里出来,大人。我今天到城里替费德伦跑腿买东西。”我举起篮子为证。

“是哦,当然了。”他讥剌冷笑。“说得跟真的一样。你这未免也太巧了,小杂种。”他再度把这个词朝我抛来。

我一定是露出受伤又困惑的神情,因为惟真用他一惯的粗率态度哼了一声说:“别理他,小子。你刚才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一条河船刚进城来,挂着代表特殊信息的旗子,所以帝尊和我就骑马下去,谁晓得居然是耐辛派来的人,说骏骑死了。然后我们一路骑上来,结果又看见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孩沉默地站在前面,我们当然容易想到是——”“你真是个白痴,惟真。”帝尊呸了一声。“国王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呢,你就大呼小叫的让全城人都听得见。还有,别让这个杂种以为他长得有多像骏骑,根据我听到的说法,他脑袋里已经装了够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了,而这都得感谢我们亲爱的父亲。快走吧!我们还得去传信。”帝尊又猛一扯马辔把马拉得抬起头来,然后马刺一踢向前奔去。我看着他离开,我发誓一时之间我心里只想着回到堡里之后要先绕到马厩去一趟,看看那匹可怜的马嘴部的痨血有多厉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惟真,说:“我父亲死了?”他坐在马上静止不动。虽然他比帝尊块头大又重,但坐在马上的样子还是比较稳、比较像样,我想这是因为他身上的军人特质。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是的,我哥哥死了。”那一刻他给了我承认,承认我们是亲属,承认他是我叔叔,我想我对他的看法也从此改观。“上来坐在我后面吧,小子,我载你回堡里。”他提议。

“不了,谢谢。要是我在这种路面上两人骑一匹马,博瑞屈会剥了我的皮。”“这倒是没错,小子。”惟真和蔼地表示同意,然后说:“抱歉,让你用这种方式听到这个消息。我刚刚没有多想。这件事感觉起来实在不像是真的。”刹那间我瞥见他真实的哀伤,然后他倾身向前对马说了句话,马扬蹄前奔。不一会儿,路上就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天空下起细细的雨雾,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我还站在那里。我抬头望着城堡,星空映衬着它黑色的轮廓,这里那里透出一点灯光。一时间我想要放下篮子跑走,跑进黑暗中,再也不回来。如果我跑掉了,会有任何人来找我吗?我纳闷。但我只是把篮子换到另一侧手臂上,开始慢慢地、艰难地往山坡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