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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
作者: 特里·普拉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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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知道,这一晚上她准睡不着,所以干脆取消了睡觉的计划。人们三五成群地坐着聊天,桌上还摆着吃的、喝的。也许是因为喝了酒,脑子不怎么清醒,大家都没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么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听到高高的房梁上传来了隐隐的声响。当然了,众所周知,女巫很善于把吃的藏进口袋,以备稍后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他们能以数量取胜。

    蒂凡尼漫无目的地从一群人那里游逛到另一群人那里,等到公爵夫人最后离开大厅上楼去的时候,蒂凡尼并没有继续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对自己着重强调的一点是:自己并没有跟踪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样的方向罢了。然后,当她跑过石头地板,来到公爵夫人门前(门刚刚被公爵夫人在身后关上)时,她也不是为了偷听什么。肯定不是。

    她来的正是时候,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尖叫,然后就是普劳斯特太太的声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见你登台表演了。你还能高抬腿把别人的礼帽从他头上踢掉吗?”然后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开了。因为房门不算很厚,如果她继续站在那里,把耳朵贴在门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她及时回到了大厅,和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还有她的老师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谈起来。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位太太是双目失明的。这当然有些不幸,但是对于一个女巫来说,还不算太悲惨。因为女巫们总会有几套备用感官。

    接下来,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椁周围散落着花朵,但没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盖上。因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盖,对它也是一种折辱。石匠在盖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铠甲,手握宝剑。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站起身来走开一样。石台的四个角上都点着蜡烛。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路过历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尔可见棺盖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双手平静地合拢着。看着这些,感觉真是……很奇怪。白垩地的人不用墓碑,因为石料是很宝贵的。山坡上倒是有几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么地方应该有一本古书,里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图,标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么地方。唯一的一个拥有纪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实在很多方面她都一点也不普通)。她从前牧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里的东西,现在只剩下几个铸铁轮子和一个大肚铁炉,它们肯定还能再留存一百年。它们本来都是好铁造的,再加上绵羊无休止地啃啊,啃啊,铁炉子周围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绵羊在铁轮子上蹭痒痒的时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养剂,让铸铁能够始终保持完好的原貌。

    据说,从前在一个人成为骑士之前,他会带着武器在大厅里过一夜,不论哪一位神明在聆听,他都会祈求他赐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听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祷声,就算不是耳朵听到的,也是在脑海里有那些声音在萦绕。她转过脸去,看着那些沉睡的骑士,心里不禁猜想,也许普劳斯特太太说的是对的,石头确实有记忆。

    我的武器又是什么呢?她这样一想,答案就蹦了出来:是骄傲。哦,可是别忘了你听别人说过,骄傲是一种罪过,骄傲的人准会沦落。不过不会真的是这样吧。铁匠不是因为铁器上的完美焊缝而骄傲吗?车夫不是因为他的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鲜的毛栗子一样在太阳下油光闪亮而骄傲吗?牧羊人不是因为自己保护了羊群,让它们不受狼的侵害而骄傲吗?厨娘不是为她的蛋糕而骄傲吗?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让生活成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们就会感到骄傲。

    当然,我也有害怕的东西——害怕我会辜负大家——不过正因为有这份恐惧,我才会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对不起那些教导过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还不是很清楚这信念源自何处。

    “骄傲、恐惧和信念。”蒂凡尼大声说着。在她的面前,四根蜡烛上的火焰飘扬起来,好像被风吹动着一样,有一瞬间她确信,在倏忽腾起的光焰中,有个老巫婆的身影融进了黑色的石头里。“哦,对啊,”蒂凡尼说,“我还有火。”

    然后,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就开口说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样漆黑的长袍。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蒂凡尼举起了手里的灯笼,影子们跟着移动了位置,其中有一个影子,看着很像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完全消散了,没留下一点痕迹。我知道野兔为什么冲进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冲进火焰里去。她微笑了起来。

    蒂凡尼回到大厅时,其他女巫都站在台阶上望着她。蒂凡尼一开始还担心威得韦克斯奶奶和普劳斯特太太会关系不好,因为她们俩的个性都那么强。但现在看起来,她们相处得还可以,她们会聊一聊天气呀,如今的年轻人呀,价格高得离谱的奶酪呀什么的。可是,一旁的奥格奶奶还是一副忧虑不安的样子。看到她不安,会让你也变得很不安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也就是严格意义上所说的那个“有魔力的钟点”。当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钟点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钟点,但是不管怎么说,十二点的时候,钟表的两根指针并在一起,竖得直直的,确实格外诡异。

    “我听说小伙子们的雄鹿晚会搞完了,”奥格奶奶说,“但是我看,他们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里了。不过不管是哪里,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儿待着。因为他们把他的裤子给拽走了,还把他绑了起来。”她咳嗽了两声,“这都是按规矩办事罢了。按道理说,伴郎应该记得他们把新郎绑在了哪里,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时候,他醉得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厅里的大钟响了十二下:这只笨钟,从来都不准。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梁骨上。

    现在,有人大步朝她走过来了,是普莱斯顿。蒂凡尼感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不论她往哪儿看,看到的都是普莱斯顿。他外观整洁、仪容俊朗,而且还满怀期望的样子。

    “听我说,普莱斯顿,”她说,“我没时间跟你详细解释,我也担心你不相信我的话——呃,如果我详细跟你说了,可能你也会相信。但是我现在必须出动了,我要赶在那个鬼魅人对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灭掉。”

    “那就让我来保护你吧。”普莱斯顿说,“我的长官男爵大人现在可能正困在猪圈里呢,说不定还有一头大胖猪凑到他身边,在侦查一些不该侦查的地方!所以我就暂时在这里全权代表他!”

    “你?”蒂凡尼怀疑地问。

    普莱斯顿挺起了胸膛,虽然那胸膛并不伟岸:“没错,就是我。别的卫兵都推选我做他们的临时长官,这样他们就可以敞开喝酒了。中士现在也不在,他在厨房的洗碗池旁边吐得正欢呢——他居然以为他拼酒能拼过奥格奶奶!”

    他敬了个礼:“我要和你一起去,小姐。你不要反对。当然,希望我这么说没有冒犯到你。但是凭借中士指派给我的职权,在他呕吐期间,我希望能够征调你和你的扫帚帮我去侦察敌情,你对此没有意见吧?”

    跟一个女巫提这样的问题真是够傻的,可谁让提问的是普莱斯顿呢。“那好吧,”她说,“但是一定不要把我的扫帚划坏。还有一件事,我要先处理一下。你稍等。”大厅的门开着,她几步走到门口,靠在冰凉的石头墙上:“别躲了,出来吧,我知道你们又在监听我。”

    “哦,是的。”一个声音在她耳边一两英寸的地方说。

    “好的,听着,今天晚上不用你们来帮我的忙。因为这是我们女巫的事,明白吗?”

    “哦,是的,我们看到好多巫婆都到这个地方来了。今晚是巫婆大聚会吧。”

    “我必须要——”她思量着,突然想到该怎么说了,“我必须要迎战那个没有眼睛的家伙。别的女巫是来考查我在作战中的表现的。我不能偷偷利用你们的帮助,那样会被算成是作弊的。女巫不能作弊或骗人,这是我们很重要的一条守则。当然,作弊是噼啪菲戈人的光荣传统,我对这一点给予充分的尊重,但我们女巫确实不能骗人。”她说着,知道自己正在骗人,“要是你们帮我的忙,别的女巫就会知道,然后她们就要鄙视我了。”

    然后,蒂凡尼心想:要是我输了,噼啪菲戈人为了护着我,就会和别的女巫打起来,这么一场大战一定会被世人记住的吧……怎么样?压力不要太大哟。

    表面上,她说:“明白了吗?这一次,就这一次,你们一定要听我的,千万不要帮助我。”

    “好的,我们懂啦。可是你知道珍妮说过我们必须随时留意保护你,因为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呀。”罗伯说。

    “那我也必须提醒你,凯尔达现在不在场。”蒂凡尼说,“而且,如果这一次你们帮我,我就再也不当你们丘陵地的女巫了。我是发了誓的,你们知道吗。这是女巫的誓言,而且是重誓。”她听到菲戈人集体叹起了气,就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认真的。我们的女巫首领威得韦克斯奶奶管着我呢,你们知道她的脾气。”又是一声叹息。“好啦,就这样吧,”蒂凡尼说,“这一次,拜托了,按照我说的做。听明白了吗?”

    四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只有罗伯的声音说着:“唉,好吧。”

    “非常好。”蒂凡尼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去拿她的扫帚了。

    带着普莱斯顿一起飞似乎不是什么好主意,当扫帚升到城堡屋顶上方以后,蒂凡尼这么想。

    “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害怕在天上飞?”她说。

    “这么责备我可不公平,”普莱斯顿说,“我可是第一次飞上天呀。”

    他们飞到一定的高度以后,蒂凡尼查看了一下天气情况:山巅飘浮着云朵,云中偶尔掠过闪电,她还能听到到远方阵雷的轰响。山区总是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雾气消散了,月亮出来了——真是个良宵。一阵清风吹来。她正盼着起风呢。普莱斯顿紧张地搂着她的腰,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们已经飞临了白垩山崖脚下的平原,就着淡淡的月光,蒂凡尼能看到地面上一些暗色调的长方块,那都是早些时候收割过的田地。农人们都很小心,烧地的时候很注意控制火势。火要是胡乱蔓延起来可不好,谁也说不准它会烧掉什么。他们飞到了最后一块田地上方。大家总是管这块地叫“大王田”。往常,烧这块地的时候,村里一大半的人都要赶来,等着捉兔子(兔子会被大火逼出来)。今年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只是,今天大家都为别的事忙碌去了。

    鸡舍和猪圈建在“大王田”毗邻的一块田地里,位于一座土坡的顶部。大家都说,“大王田”之所以能长出这么好的庄稼,是因为粪肥都被扔到了这里(要不然还得把它们运到远处的田地去,会很麻烦的)。

    他们降落在了猪圈旁边,听到的是平日里总能听到的小猪的尖嚎。不论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小猪都以为是这个世界想要把它们宰割成两半。

    她嗅了嗅:空气里带着猪的气味。有一件事她能确定,非常非常确定,那就是不论何时,只要鬼魅人出现,她都能闻出他的臭味。尽管身上很肮脏,猪的气味总还是很自然的。而鬼魅人呢,有他在那儿对比着,猪都像紫罗兰一样清香了。她打了个哆嗦。风也大了起来。

    “你肯定能消灭他吗?”普莱斯顿小声问。

    “我想,我能让他自己把自己干掉。对了,普莱斯顿,我也严禁你帮助我。”

    “这个我很抱歉,”普莱斯顿说,“别忘了我是临时长官,你无权对我下命令,阿奇小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

    “你是说,你出于责任感,同时也是为了服从你上级的命令,肯定要出手帮我吗?”她问。

    “嗯,是的,小姐,”普莱斯顿说,“此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和考虑。”

    “那好吧,普莱斯顿,你可能真的能帮上我,真的。虽然我觉得我能独立完成这次使命,但是如果有你帮忙的话,事情会容易许多。我需要你做的是——”

    其实她觉得鬼魅人应该偷听不到什么,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压低了嗓子。普莱斯顿专心听着她的话,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然后他说:“你说得够明白的了,小姐。你尽管放心吧,临时长官不会让你失望的。”

    “啧啧,我怎么会在这儿!”

    一个灰不溜秋、黏黏糊糊、满身酒气和猪味的东西正在那边费力地想翻过猪圈的围墙。蒂凡尼知道那是罗兰,但仅仅是因为她感觉一晚上不可能有两个新郎官同时被扔进猪圈。他站起来了,就像什么特别恶心、从泥沼里爬出来的东西一样,身上滴滴答答的……呃,只说到这里吧,更详细的描述实在没有必要了。他身上还有些地方咕叽咕叽地直往外冒水。

    他打了个嗝儿。“我的卧室里好像有一头超大的猪,我的裤子好像也搞丢了。”他说着,嗓子还因为喝多了酒而哑哑的。这位年轻男爵又四处看了看,依稀明白了点什么,忍不住说道:“这好像不是我的卧室,对吧?”他说着,缓缓地又退回了猪圈。

    现在,蒂凡尼闻到鬼魅人的气味了。它覆盖在猪圈里涌来的坏味道之上,是那么明显,就像狐狸站在鸡群中。现在,他说话了,用的是一种腐朽而可怖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你在这里,巫婆,还有另外那几个人。他们怎么样我不管。我新得到的这具身体,虽然不是多么耐用,但是也还……自有它的一套运作方式。我还是很强壮的。我就要抓住你了。在场这么多人,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我看你那个恶魔扫帚带不动四个人。你要把谁抛下呢?何不把他们都抛下?抛下那个让你心烦的情敌吧,还有这个辜负了你的男爵,还有这个缠着你不放的傻小子。哦,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巫婆!”

    可我不是那么想的,蒂凡尼对自己说,哦,也许看到罗兰待在这个猪圈里的时候,我确实感到很解气,可是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他们都是受到环境影响而变化着、展现出不同侧面的。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这样的。你连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边,随着好难听的“扑哧”一声,普莱斯顿不顾那头大肥猪的反对,硬是把罗兰从猪圈里拉了出来。他们两个可真走运,听不到鬼魅人的声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个人?让人心烦的情敌?可是这里明明只有她、普莱斯顿和罗兰三个人呀,不是吗?

    她遥望着田野的另一端,那里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笼罩着,有个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们冲来。

    那只能是丽迪莎。没有人像她那样,每时每刻都是一身汹涌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飞速思考着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

    “普莱斯顿,你先走,拿上我的扫帚,按照咱们的计划去做。”

    普莱斯顿点点头,然后一敬礼,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丽迪莎穿一双昂贵的白色凉拖鞋,惊慌失措地赶来了。看到罗兰的样子,她一下愣在了那里。他则还有几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轻易示人的、饱含激情的部位。这一捂,又是“扑哧”一声响——因为他身上糊满了猪圈里的稀泥。

    “他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为了开玩笑,把他扔到猪圈里去了!”丽迪莎愤慨地说,“就这样的人还自诩为他的朋友!”

    “我想,他们理解的朋友就是这样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说。她自己心里想的是,这个样子行吗?我有没有忽略什么?我真的已经胸有成竹了吗?我这又是在跟谁征询意见呢?我想,我还需要一个征兆性质的东西,请给我个征兆吧。

    她听到一阵唰唰响。她低头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着她。然后它不慌不忙地跑进了麦茬间。

    “好吧,我想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了,开始吧!’。”蒂凡尼说着,心里一下慌乱起来。那只野兔真的是谁给她的征兆吗?还是说,那仅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行事比较稳重,才不会一见了人就惊逃呢?她能不能请人家再降一个征兆,来证实那只野兔的出现确实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这样做是不礼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罗兰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因为丽迪莎不辞辛苦地给他擦着身子,让他觉得很舒适(她却是始终闭着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他的歌是这样的:“多么晴朗的夏日清晨,多么葱茏的田野,玉米生长,满眼绿色多么舒畅,听小鸟在青枝绿叶间歌唱,云雀之声。婉转悠扬,你看天边初升的太阳……”他的歌声停顿了。“从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时候,我父亲常唱这首歌……”他说。他现在到了喝醉以后想要号啕大哭的状态了,泪水滑过之处,冲掉了他脸上的污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谢你的歌声,征兆就是征兆,你会从许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对你有用的东西。这里是广阔的田野,最后一批麦茬正在被焚烧。野兔冲进了火焰。嗯……是的,这就是征兆。征兆总是这么重要。

    “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谁也不许和我争。因为你,罗兰,醉得不轻,而你,丽迪莎,是个女巫——”听到这里,丽迪莎一下子高兴起来。

    “但是你辈分比我低,所以你们两个都要按我说的去做。这样的话,咱们才有可能都活着回城堡去。”蒂凡尼说。

    他们两个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听着。罗兰还微微有些打晃。

    “听到我喊的时候,”蒂凡尼接着说,“你们就每人抓住我的一只手,然后快步跑!如果我转身,你们也跟着转,我停下的话,你们也要停下。总之一句话,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该怎么做。”蒂凡尼意识到这么说好像不太可靠,还好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什么。她又补充了一句:“我说‘跳’的时候,你们就要使劲跳,就好像有个魔鬼在后面追着你们一样——事实上就是有个魔鬼在追你们。”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浓重得令人无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击着蒂凡尼的头脑。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痒,一定是一股邪恶从这里钻到了我身上。她一边想,一边盯着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里也钻进了一股臭味,那是什么邪恶的东西也进去了吧,她又唠叨了这么一句。唉,被吓得这么胡言乱语的,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着远处的树篱,搜索着可有什么动静。

    那里站着一个人影。

    那是个矮墩墩的家伙,他穿过田野向他们走来。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种越走越快的趋势。他的步履有些蹒跚。“当他侵入一个人的身体里以后,那个人就会和他融为一体,再也没法逃脱。”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这番话。这个和鬼魅人合体的人一定是已经十恶不赦、无可救药了,否则他的思想也不会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罗兰和丽迪莎的手(他们本来还在拌嘴),拉着他们跑了起来。那个……魔鬼,此刻位于他们和城堡之间。他行进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险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他手里有金属的寒光一闪——是刀。

    “快跑!”

    “我穿着这种鞋跑不快。”丽迪莎说。

    “我头疼。”罗兰也来了一句,蒂凡尼只管拽着他们向田野尽头跑去,不理会他们的抱怨。枯干的秸秆增大了沿途穿行的难度,他们的头发被挂住,腿被划到,脚被刺痛。这种速度,连慢跑都算不上。鬼魅人顽强地在后面追着。待会儿,等他们回头往城堡方向跑的时候,肯定会被他赶上的……

    但是鬼魅人也有自己的困难。蒂凡尼禁不住想,如果你有一具身体,却体会不到它的疼痛,也感受不到肺部的勉力扩张,以及心脏的怦怦乱撞,骨头的咔咔作响,还有那种筋疲力尽的酸乏,在这种情况下,你能驱使着它走多远呢?先前,普劳斯特太太说完了别的事情以后,才对她耳语了麦金托什早年犯下的罪行,好像单是吐露它们,都会让空气受到污染一样。和那些事相比,踩死一只小小的金丝雀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即便这样,你还是会觉得金丝雀事件是一桩罪不可恕的恶行。

    是的,对这种连美妙歌声都要扼杀的人,没有什么手下留情的必要。如果连黑暗中仅剩的一线希望之光也要掐灭,那就没有什么可救赎的了。鬼魅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

    是你在农夫派迪耳边低语,怂恿他动手痛打他的女儿。

    是你煽起了村民们的骚动。

    是你回头看着一个人,看他捡起了第一块石头,向无辜的人砸去。我猜你是我们内心的一部分,我们不可能彻底剪灭你,但是你等着吧,我们可以让你生不如死。

    决不手软。决不留情。

    回头一看,她看到鬼魅人又逼近了一些,于是她加大了力度,拽着不太情愿又疲惫的丽迪莎和罗兰跑过高低不平的地面。她还抽空喊了一声:“看看他!回头看看那个东西!你们想被他抓住吗?”她听到丽迪莎短促的尖叫,她的未婚夫也好像突然清醒了,喉咙里咕哝了一声。倒霉的麦金托什瞪大布满血丝的双眼,嘴巴咧得合不上,狰狞地笑着追来。他和蒂凡尼他们之间的距离有一瞬间缩短了一些,他想趁此机会赶上他们,但是罗兰和丽迪莎已经被恐惧激发出了新的力量,跑得又快了起来。现在,几乎是他们拖着蒂凡尼在前进了。

    现在他们只管朝坡上跑就行,余下的就全靠普莱斯顿了。说来奇怪,蒂凡尼对这个环节充满信心。普莱斯顿是可靠的,她正想着,却听到背后传来鬼魅人可怕的嗝声。他追得更紧了,她似乎能听到他挥动那把长刀的嗖嗖声。一定要掐准时间,普莱斯顿应该可靠吧?她的意思他都听懂了吧?嗯……当然听懂了。普莱斯顿是她可以信任的人。

    接下来的情形,她记的最清楚的就是那种沉寂,能听到的只有秸秆的“咔嚓”声,丽迪莎和罗兰沉重的呼吸声,还有他们的追捕者那可怕而粗浊的喘息。鬼魅人的声音却突然在她脑海中响起,打破了这片沉寂。

    你想对我设圈套,杂碎!你以为我还会这么容易就上当吗?胆敢玩火的小姑娘只会自焚,你一定会被烧死,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哦,你一定会被烧死。到时候看你们巫婆还有什么可轻狂的!你们这些经年流传的谬种!你们这群专为邪魔效力的侍女!所有的道义神圣都被你们玷污完了!

    蒂凡尼拼命让自己什么都不想,眼睛只盯着田野的另一端,但眼泪还是夺眶而出。她实在是克制不住自己。鬼魅人的气息太浓烈了,她实在没有办法把它屏蔽在自身之外。它像毒液一样渗透进来,钻进她的耳朵,在她的皮肤下面涌流。

    在他们身后,又是“嗖”的一声刀响,三个人一下气力倍增,跑得更快了。但是蒂凡尼知道,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久。前面站在沉沉夜色里的,是普莱斯顿吗?她好像看见他旁边还有一个黑袍身影,戴着一顶尖帽子,像个老巫婆。那会是谁呢?就在她盯着那边看的时候,那个身影已然消失了。

    但是忽然间,火烧起来了。蒂凡尼听到火舌噼噼啪啪地响着,看到火光蔓延过田野,好似日出。升腾的火星儿好像让天上的星星都多了许多。风刮得很大,她又听到了那个腐朽的声音在说着:“你就等着被烧死吧。等着被烧死吧!”

    一阵强风袭来,火焰腾起好高,像一堵墙似的在麦茬田野上推进,速度和风一样快。蒂凡尼低下头,看到那只野兔回来了,跟在他们身旁,看似毫不费力地跑着。它抬头看了看蒂凡尼,兔腿用力一蹬,直接向着火焰冲去,是真的冲了过去。

    “快跑!”蒂凡尼命令着,“按照我说的做,你们就不会被火焰烧伤!快点跑!快点跑!罗兰,你跑得快,就是救了丽迪莎。丽迪莎,你跑得快,就是救了罗兰。”

    火已经快要烧到他们了。我需要力量,她想,我需要能量。她想起了奥格奶奶说过的话:“世界在变化,在流动,力量就蕴含在其中,我的孩子。”

    比如婚礼和葬礼,都是力量涌动的时期……对呀,婚礼。

    蒂凡尼把罗兰和丽迪莎的手攥得更紧了一点。好了,终于到了,眼前就是这“噼里啪啦”仿佛在咆哮的火焰之墙……

    “跳!”

    随着他们的起跳,她高声喊起了咒语:“跳吧,臭小子!跳吧,坏女人!”触及火焰的时候,她感觉到他们仿佛被托举了起来。

    时间犹疑了,放慢了脚步。一只短耳兔在他们下方匆匆跑过,它是怕火,想要逃开。它尽可以逃跑,她想,鬼魅人尽可以在火焰面前奔逃,可是火焰必会扑上来追赶它。它凭借这么一具垂死的肉身,是远远跑不过火焰的。

    蒂凡尼飘浮在一团黄澄澄的火焰中,她的野兔从她身边跑过。火元素属于它,瞧它多么快活。我们没有你跑得这么快,她想,我们身上会有一点灼伤的。她看了看身边的新郎和新娘,把他们向自己拉近了一点(他们两个都呆呆地看着前方,好像被催眠了一样)。忽然,她明白了一件事。我说过我要为你主持婚礼,罗兰,我那次想对你说的,其实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做到了。

    她用这场火促成了一桩美事。

    “至于你,鬼魅人,你是从地狱里来的,就回地狱里去吧。”她的喊声在火焰之上响起,“跳吧,臭小子!跳吧,坏女人!”她又一次念起了咒语,“从今往后,你是她丈夫,她是你妻子!”这就是他们的婚礼了,她对自己说。一个崭新的开始。有那么一会儿工夫,这个地方也成了能量的聚集地。是的,能量聚集地。

    他们落地了,打了几个滚,一道火墙现在挡在他们和鬼魅人之间。蒂凡尼不慌不忙,在地上的余烬上踩了几脚,扑灭了残余的几朵小火。普莱斯顿也突然冒了出来,他拽起丽迪莎,把她扶出了灰堆。蒂凡尼则伸手把罗兰拉起来,他看样子是经历了一次很不错的软着陆(可能是头部先着地吧,蒂凡尼忍不住这么想)。她搀着他,跟在普莱斯顿后面走着。

    “我看你们没怎么烧伤,只是头发有点烤焦了。”普莱斯顿说,“还有你的前男友,他身上的泥巴都烤成硬壳了。你是怎么弄的?”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野兔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它都没感觉到什么就冲过了火焰,”她说,“等它落地的时候,那个地方的火也烧过去了,所以它只会落在热灰上。要知道,风大的时候,草地上的火势推进得是很快的。”

    从他们后面传来一声尖叫。她能想象出那里的情景:一个蠢笨的身形踉跄地跑着,想逃过烈火疾风的攻势,却以惨败而告终。这个在世间钻营了数百年的魔鬼又一次受到了火的重创。她能感觉到他的痛楚。

    “你们三个待在这里别动。不许跟着我!普莱斯顿,照看好他们两个。”

    蒂凡尼踩着已经冷却下来的灰烬往回走去。我必须亲眼看看,她想,我必须回到现场。我必须知道自己的计划达成了怎样的效果!

    被烧死的麦金托什躺在那里,身上的衣服还在阴燃着。他已经没有脉搏了。他生前犯下过可怕的罪行,她想,就连监狱守卫想起他做的事都会恶心想吐。但是最开始,他是不是也受过什么罪呢?他可以算是农夫派迪的恶化版吗?他是不是也有可能成为好人呢?过去的事如何改变?邪恶究竟从哪一刻发端?

    又有一些字眼像蛆虫一样拱进了她的脑海:你这个凶手,杂碎,杀人犯!她真觉得有点对不起自己的耳朵,非得让它们听到这么难听的话。不过,鬼魅人的声音虽然怨毒依旧,却苍白虚弱,已然淡入了历史的长河。

    你再也抓不到我了,她想,你已经没那个力气了。你现在知道累了吧。你驱使着麦金托什奔向死亡,很不容易吧?你别想往我脑子里钻。我知道你是这么盘算的,没用。她伸手从灰烬里摸出一块燧石来,它还热乎着。这一带的土壤里有很多燧石,这是棱角最分明的一种石头。它们生在白垩地,蒂凡尼也是如此。摸到它光滑的表面,给人一种老友重逢的感觉。

    “哼,你一点都没长进,对吧,鬼魅人?”她说。你总是不明白别人也有脑子,也会思考。你当然不会冲向火焰,但你是那么自以为是,你从来没想过火焰会冲向你。

    你所能仰仗的力量,也不过全都是来自谣传和谎言罢了,她想,当你发现有人犹疑不定、内心脆弱、焦虑和恐惧的时候,你就乘虚而入,你让他们把旁人当作敌人,其实他们真正的敌人恰恰是你——虚妄之王。表面上,你很可怕;内在里,你却不堪一击。

    而我的内在却是燧石。

    她感受着整片田野上的热度,定了定心,紧紧握住手中的石头,继续想着:你怎么敢来捣乱,你这条爬虫!你怎么敢侵犯我的领地!冥神静思中,她感觉手里的石头越来越热,终于熔化,顺着她的指缝流下来,滴落到土地上。以前她可没这么做过。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经过火焰的灼烧,空气好像都净化了似的。

    如果你敢再回来,鬼魅人,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巫等着你。永远会有像我这样的女巫存在,因为永远会有像你这样邪恶的东西,还因为我们总是给你们留下可乘之机。可是现在,在这片血红色烈焰烧灼的土地上,我是女巫,你什么都不是。我只要眼睛一眨,就能送你这魔鬼回老家。

    一阵咝咝的响声在她脑海里渐弱了,远去了。

    她独自留在那儿,沉浸在纷繁的思绪里。

    “对你没什么可手软的,”她大声说,“你也没办法回头是岸。是你强迫麦金托什弄死了他无辜的金丝雀,我觉得那是所有恶行当中最不可饶恕的一件。”

    往回走的路上,她又变成了那个会做奶酪的蒂凡尼——会处理日常杂事,却不会把石头攥烂,让它熔化。

    丽迪莎和罗兰都还不错,只是微微有点被烤焦了,他们开始回过神来了。丽迪莎坐了起来。“我觉得好像被火烤过一样,”她说,“哪里来的煳味?”

    “不好意思,那是你身上的味道,”蒂凡尼说,“还有就是,我恐怕你那件完美的蕾丝睡衣以后只能当抹布擦窗户用了——很抱歉咱们刚才跳得没有野兔那么高。”

    丽迪莎四处看了看:“罗兰呢,他还好吗?”

    “他好极了,”普莱斯顿快活地说,“多亏他在猪圈里沾了一身湿乎乎的泥巴。”

    丽迪莎犹豫了一下:“那个……怪物呢?”

    “消失了。”蒂凡尼说。

    “你肯定罗兰没事吗?”丽迪莎坚持问。

    普莱斯顿笑了:“一点问题都没有,小姐。什么重要的东西都没烧坏,只是我们帮他把泥巴壳儿揭掉的时候,他会有点疼。他被烤得像馅饼一样,如果我这么说你明白的话。”

    丽迪莎点点头,然后慢慢转过脸,向蒂凡尼问道:“我们跳起来的时候,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呀?”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那是我给你们俩念的主婚词。”

    “主婚词,你是说,我们……已经举行过婚礼了?”丽迪莎问。

    “是的,”蒂凡尼回答,“就是这样的。新人一起从火上跳过去是一种很古老的婚礼仪式。而且也不用请什么牧师,可以省掉不少酒席钱。”

    新娘掂量了一下这句话的分量:“当真是这样吗?”

    “嗯,奥格奶奶是这么告诉我的,”蒂凡尼说,“我自己也一直都想试试呢。”

    这个回答看样子很对丽迪莎的胃口,她说:“奥格奶奶是一位学识非常渊博的女士,我也必须承认这一点。她知道的事情多得惊人。”

    蒂凡尼尽量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是的,她知道的惊人的事情多得惊人。”

    “哦,没错……呃,”丽迪莎犹犹豫豫地清了清嗓子,又说了一声,“呃。”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们跳起来的时候你用来指代我的那个词。那好像不是什么好词。”

    蒂凡尼就知道她会这么问。“嗯,我想那只是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而已。”她的腔调差不多和丽迪莎的一样迟疑,她又加了一句,“我个人认为罗兰也不是什么臭小子。不过,当然了,词的意思和用法是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的。”

    “可我觉得那个词的意思没变!”丽迪莎说。

    “嗯,可是具体什么意思也要根据语境和上下文来定。”蒂凡尼回答,“不过坦白说,情况紧急的时候,一个女巫是无论什么办法都会采用的。这一点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再说了,我们对有些词的理解确实在变。比如,你知道‘波霸’这个词吧?”

    她自己心里想,我为什么要聊这些闲天呢?哦,我知道为什么:因为这样就好比吃下定心丸,跟别人在一起、聊一聊,我就不会忘了自己也是个和大家一样的人,我内心的恐怖记忆就会被冲刷掉……

    “嗯,这个词我知道,”未来的新娘说,“只不过我自己嘛,嗯,可能这方面不是特别发达。”

    “那要是在几百年前可就不太妙了。因为那时候的婚礼要求一个新娘必须在她的丈夫面前展现出波霸的一面来。”

    “哎呀,是吗,那我只能往胸衣里塞棉垫子了!”

    “不用不用。‘波霸’这个词在那时候是‘善良、懂事又顺从’的意思。”蒂凡尼说。

    “哦,这些我可以做到,”丽迪莎松了一口气,“至少,‘善良和懂事’我能做到。”她微微笑着补充了一句,然后她又清了清嗓子,“刚才往火里跳的时候,除了给我们主婚以外——我觉得那非常有意思——你还做了些什么呢?”

    “嗯,这么说吧,”蒂凡尼回答,“我刚才在你们的帮助之下,设圈套打败了世界上最龌龊的魔鬼。”

    新娘子的脸色一下开朗起来。“真的吗?哦,那太好了,”她说,“好高兴我们能给你帮上忙。你帮了我们那么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呢。”

    “嗯,洗干净的旧床单和二手靴子都是很好的回报。”蒂凡尼认真地说,“不过你不用感谢我,我只是做了女巫分内的事。我倒是觉得你应该好好谢谢普莱斯顿。为了你们两个,他真的是不顾自己的安危。先前,我们至少是三个人在一起。他却是一个人单独待在这边。”

    “没有没有,准确地来说,”普莱斯顿说,“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说别的,我的火柴全都受潮了,幸好傻伍莱先生和他的伙伴们好心地把他们的火柴借给了我。他们还让我告诉你不要生他们的气,因为他们是在帮我,而不是帮你!还有,现在虽然有你们两位女士在场,我还是要说,他们刚才为了让火烧得更快一点,全都脱掉了苏格兰短裙,用它们扇了不少风呢。那一幕真是一旦见过就让人再也忘不了。”

    “我也好希望能见识见识呀。”丽迪莎礼貌地说。

    “好啦,”蒂凡尼一边说着,一边努力想把脑海中噼啪菲戈人集体不穿苏格兰短裙的那一幕抹掉,“明天艾格牧师就要正式给你们两个主持婚礼了,咱们还是集中精力想想这个比较好。还有,你知道怎么让明天更美好吗?那就是先过好今天!”

    罗兰在旁边捧着脑袋哼哼起来,然后他眨了眨眼,问了一声:“你们在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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