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拜山(上)

一张大红的帖子,递进了把门的孔九爷手中。

孔九爷,姓孔大名不全,斗鸡眼,塌鼻子,兔嘴,半道眉,半边耳朵,六只指,罗圈腿外带着驼背,不知祖上积了什么德,生下他这副形相。可是他天生命好,偏偏他老子给他生了个千娇百媚的妹子,让号称金刀镇凉州的吴二爷吴元猛看上了,纳为七姨太,于是孔九爷抖起来了,在猛虎庄当了把门的大爷。

吴二太爷不是官儿,门口本来用不着这么个人物,但是西边儿路上,金刀镇凉州吴二太爷的名头太响亮了,别说是过路的江湖人,就是新上任的知府大人,也得先上猛虎庄来递个贴子,才能平平安安的把官做下去。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甘陕道上,绵涎万里,都是崇山峻岭,也啸聚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绿林豪杰,他们都跟吴二太爷有交情。

交情深到什么程度没人知道,但知道如果没有吴二太爷点头说句话,西起玉门关,北到银川,南到西宁,东到秦岭,就算是有官军护送的饷银,也照样难以平安通行。因此吴二太爷虽在凉州猛虎庄上,整天跟一些姨太太们喝酒摸骨脾挖花儿取乐,门外依然是访客不绝。

上门投访的人多了,吴二太爷不能一一都见,于是见与不见,就由孔九爷决定了。

孔九爷的大名不全,自从任了猛虎庄的门上管事后,他自己也觉得不太好听,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十全十美的好事完全叫吴二太爷给占了,您是不能比的,怎么也得少一点,您就叫孔九吧。”这就是九爷这称呼的来源。

孔九爷还只是门上几个帮衬汉对他的称呼,迈过二门,有人叫他秃头,有人叫他斜眼儿,有人叫他六指儿,反正随人高兴,他一样都得哈腰听着,连他妹子养的哈叭狗追着咬他,他都不敢用手推一下。

出了二门,才是他神气的时候,在门房里跷起罗圈腿,把四尺半的身子埋在一张太师椅里,有帖子送进来,他连眼睛都不张,点点头就送进去了,没回应就是挡驾。

那倒不是他架子大,而且他只认识三十二张骨脾上的点子,跟横过扁担的那个一字,瞧了也是白瞧,来人的身份全在他的肚子里,拿帖子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先报给他听,遇上陌生一点的,还得先给他点上两句。

今天刚好是一连九天阴雨后的大晴天、孔九爷在那间霉气薰的屋子里推了九天的牌九,输得精光脱底,却赢来了一身风湿关节痛,所以破例把张椅子搬到大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刚在陶陶有点睡意的时候,这个不知趣的小伙子就来了,人身上是半身泥点,马身上也是泥点,站在他面前,高出他半截。

那固然因为他是坐着,但站起来也不会高过人家胸膛去,不必用尺,孔九爷的眼睛就是尺,来人至少在七尺以上。孔九爷一向最恨身材高大的人,因为他矮,但他也喜欢英俊的小伙子,因为他的妹子孔金花喜欢。

这小伙子就是他讨厌的高个儿,而又是他妹子喜欢的那种小白脸儿,因此他不得不细心打量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司马月”。

孔九爷一共做了三件破天荒的事:第一,他没等人帮他念帖子上的字,就认出了来拜的客人,虽然那份帖子他是倒着看的。

第二,他站了起来。上个月新任凉州知府方大人来拜访,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吩咐送进去而已。

第三,拜吴二太爷跟拜京中大官儿一样,除了勿需通报的热客,直上二门,见与不见不是由他本人决定外,初次登门投帖的客人,对孔九爷的一份儿意思是少不了的,孔九爷的赌本儿全是从这儿开销。上个月方知府来拜访,照样也封了十两银子的门包儿,但今天这小伙子两手空空,居然也使孔九爷弯腰屈背地伸出那六个手指的左手,连连往门里嚷着,口中一连声地:“请!请!”

这小伙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难道真有那么大的万儿,让孔九爷连破三例?

他是司马月,三环套月,万里飘风。没有人感到奇怪,因为,他是甘凉河洛道上鼎鼎大名的游侠司马月!

凡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也许没听过吴二太爷的大名,但一定会听过司马月,因他是最义气的侠客。最高明的剑手,最多情的英雄,最……

有关司马月的传说太多了,据说他进了窑子,那些娘儿们宁可得罪了一掷千金的豪客,也要挤到他身边去跟他说两句话儿。

他跟河洛神剑郑天民相约在长安城外大雁塔下一搏时,长安府的轿子都集中在大雁塔下去了,观战的群众中有一大半是花枝招展的女郎,为的就是要一睹这位风流多情的侠客风采,那一战自然是司马月赢了,但河洛神剑气得差点没吐血,他的剑法不输于司马月,可是才把司马月逼退了两步,周围就涌起一片嚷叫,至少有百来双玉手掏出了剪刀,他若是杀死了司马月,恐怕这些疯狂的女孩子会一拥而上,把他刺成个马蜂窝。最让郑天民生气的是到后来他的精招未出,他那十九岁的女儿就在一边把所有的变化都喊了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郑天民还能不输吗?

司马月的标记是他的剑柄上镶了三个亮晶晶的金黄色圈子,成品字排列,每个圈子上系了一大串彩色丝带,每一个对他笑一笑,或是送他一块手绢儿、一朵珠花的女郎,他都解下一根丝带回赠,那些女郎就拿来扎辫子,假如那家的大姑娘头上没有这种丝带,那就是罩不住的意思,而没见过司马月的女孩子,简直不能算是女孩子。

司马月在少女们心中有如此份量,却不会引起男人的嫉-,因为司马月为人很规矩,也很有礼貌分寸。他受着每一个少女的爱慕,却从不跟她们调情,而且他是最懂得欣赏女性美的男人,对最丑的女孩子,他都能找出她美的部份,而加以一两句适当的颂扬之词,给予一个微笑,送一根丝带。

他是每个少女梦里的情人,却不是轻浮的浪子,他送出了千万根彩带,每根彩带上都带有真诚的祝福。

今天司马月到猛虎庄来了,来拜吴二太爷,为什么呢?

孔九爷没有问,既不敢问,也不配问。看了三环套月剑柄上飘拂的彩带,孔九爷就慌了手脚,没经过通报,就把人往里带,而且还努力收缩他的驼背,想把胸膛挺出一点,让人知道他是带了怎么样的一位贵宾来到。

他也急于想看到那些丫环使女以及小老妈们见到司马月时的样子,尤其是那个见到他就捂着鼻子的春桃。

“他奶奶的,这小骚货还是侍候我妹子的,背地里见了男人都乱飘媚眼儿,就是见了老子,偏要假正经,捂着鼻子不说,还站得远远的,生怕沾上什么味儿。秃子!秃子!妈的,秃子是你这小骚货叫的?连六姨太都得叫我一声哥哥呢!”

他在心里嘀咕着,却又感到一阵悲哀,孔金花虽然是他的亲妹子,但叫亲哥哥已是十二年前的事儿了,自从嫁给吴二太爷,她口中的亲哥哥已经变成吴二太爷,而且不怕人笑话,当着人面都是娇声娇气地叫着,叫得他这个货真价实的亲哥哥都会脸红。妹子对他还算客气,没有拣他身上那一项缺点来叫,只是管他叫老孔,那也够窝囊的,连亲妹子都瞧不起他,别人又怎么瞧得起他呢?

“回头我就站在司马月旁边,瞧你们这些小骚货是否还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

想到这里他才高兴起来,扭回头去看看司马月,浓眉如剑飞鬓,亮而深黑的眼睛,高而端正的鼻梁,不长不短的脸,大小合度的嘴,刮得干干净净的下巴,略略泛着青色,坚毅、英俊,微笑时露出雪白的牙,十足一个美男子的典型,难怪能使那些娘儿们着迷。

帖子还在他手中捏着,孔九爷不想让别人递进去,他要抢着给那些娘儿们一个惊喜。

经常二门上都有人的,今儿特别,一个人都没有,连客厅上都是空荡荡的,孔九爷感到很诧然,但也有点紧张,因为他不知道吴二太爷是否在家,猛虎庄是吴元猛吴二太爷的家不错,但猛虎庄的大门只是给来访的客人出入的,庄里的人出入另外有门户,吴二太爷自己更是很少走大门。孔九爷这个门房只管决定递不递帖子,还不能决定吴二太爷是否会接见,他递进来的帖子,通常也是到了二门的客厅为止,自然会有人把帖子接了传进去。

通常,孔九爷送进来的帖子多半会传话接见的,那倒不是孔九爷的面子大,而是孔九爷的妹子在吴二太爷那儿算得上是个红人,什么样的客人该往里让,预先早就给他透了个底,以免他冒失落个不是。

孔九爷这个人可有可无,但吴二太爷要这么一个人在大门上现出自己的气派,不过今天孔九爷可就作了难。

客厅后的第三道门户是禁地,别说是孔九爷,比他更有来头的人也不准进去,除了有数的几个人之外,那一座月洞门就像是一道无形的禁制,虽不设防,却把许多人关在外面,也把许多的秘密关在里面。

司马月的脸上带着和气可亲的笑容,这笑容使得孔九爷很舒服,司马月的笑能使女孩子疯狂,对男人也有吸引的力量,即使对孔九爷那样的男人,同样地具有魅力。

孔九爷在大门上是个人物,进了二门,只有他自己在心里把自己当成个人,如果迈进第三道门,他即使在内心也不敢把自己当人了,因为那是属于吴二太爷的天地,在吴二太爷的天地里,只有吴二太爷一个人是主宰。

但是今天,受了司马月微笑的鼓励,孔九爷突然觉得自己重要起来,无论是谁,在带着司马月这样一个客人都是值得骄傲而自动把腰干挺直起来的。

因此他拂了拂一张椅子上的灰,那是一张红得发紫的紫檀木椅,上面本没有一点灰,灰是孔九爷拂过后,由袖儿沾上去的,但这份诚意却令人感动,孔九爷的口齿并不怎么清楚,平常他很少开口,他的话只有闷在肚子说给自己听时才流利,可是今儿孔九爷福至心灵,居然把一句话毫不打顿就说了出来:“司爷,您请坐,我这就告诉元猛去。”

元猛是吴二太爷的官讳,虽然他不是官儿,但是这两个字却很少有人敢直接叫出来,今天孔九爷不知是受了什么鼓励,居然很流利地滑出了口,而且叫得很自然,彷佛他一直就是如此称呼吴二太爷似的。这大概是他觉得在司马月面前,突然激发了自尊,吴元猛既然娶了他的妹子,他就是吴元猛的大舅老爷,对妹夫当然可以直呼其名!

只是孔九爷的书读得太少,不知道司马是复姓,把那个马月当作名字了,司马月却丝毫没有不悦的样子,拱手笑道:“谢谢,太麻烦九爷了!”

孔九爷更高兴了:“司爷也知道贱名。”

司马月笑道:“要到猛虎庄来的人,怎能不识九爷,大家都说猛虎庄的门户,全仗着九爷在照顾着!”

司马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任何人都含着微笑,在饱学之士面前,他能显示山藏海纳的渊博,但是对一个百不识丁的鄙夫,他也能表达恰到好处的谦虚,找出一点使对方能引以为傲的事来,加上两句恰好的恭维。孔九爷的那条圈腿也伸直了一点,努力地把两边的肩膀拉得平一点,堆着笑:“哪里,哪里,都是自己人嘛,元猛的事情忙,朋友多,我这做亲戚的总得尽点心!”

他已经决定了,那怕进去挨吴元猛两窝心脚,也得把人拖出来见上一见,以报答司马月这番知己之感。

可是脚迈到门口,他又缩住了,司马月跟吴元猛虽是一样地有名,但毕竟是两条线上的人,为什么来呢?

因此他又缩住腿,走回来低声道:“司爷,您这次来究竟是什么见教?假如能先透个底子给我,我也好斟酌着替您说上去,当然我的力量也许不够,但………我妹子的话元猛还肯听,假如事情较为重要,我就先找我妹子,由她去跟元猛说,无论如何也不让您空来这一趟。”

司马月笑笑道:“也没什么大事,只是我一个朋友保了趟镖,因为江湖经验太差,得罪了伏牛山的好汉,让人给截了下来,那朋友来求我,我才冒昧地来求见吴二太爷,请他赏个脸,吩咐一声,好让我的那个朋友交差。”

孔九爷把握大了,笑道:“那没问题,伏牛山的通天金龙庞盖年年都来给元猛叩头的,这一点小事,又是您司爷亲自来了,元猛还能不给个面子。”

司马月拱手笑道:“那还得全仗九爷美言成全!”

孔九爷挺着鸡胸,以从所未有的优美姿势跨进了第三道门,这虽是禁区,然而对孔九爷说来还不算太严格。至少一年中他还能进去两三趟,那是他妹子有事吩咐他,叫人领他进去的,虽然那些事见不得人,孔九爷在猛虎庄的地位是仗着他妹子才建立的,妹子的事他不敢不照办,而孔金花托办的这件事,也只有他这个做哥哥的才能办!落在别人眼里告到吴二太爷那儿,至少就是两条人命,嫉-孔金花的大有人在,那些人也绝不肯放过这个机会。

可是托给孔九爷却万无一失,孔九爷要维持自己的地位,绝不会-得出卖自己的亲妹子,倒了自己的靠山。因此孔九爷进了门之后,至少还能找得到地方,不至于撞错了路,敲错了门儿。

虽然他手里拿着司马月的拜帖,是堂而皇之地进来的,可是他仍然不知道吴元猛在那个屋里,所以他只好循着自己认识的那条路,先找自己的妹子。

这条路很曲折,却是禁地中的禁地,没人看守,也没人敢走,吴元猛有九个姨太太,可是他的私宅比皇宫还干净,除了他自己之外,不让任何一个男人跨进禁区的。

当然孔九爷是个例外,孔九爷是看他妹子去的,自然不会招致议论,即使别的姨太太拉住孔九爷托他办一两件私事,吴二太爷看见了也不会生气,因为孔九爷的外表是比太监更让丈夫放心的男人。连孔九爷自己都如此以为了,所以他虽然赚得不少,城里也有那种看在钱的份上不嫌他丑的女人,他却没有再去过第二次。至于第一次是怎么个情形,则连谁都不知道,他自己不肯说出来。他找的那个女人则是猛虎庄上的庄丁都不屑光顾的那一种,不敢说出来,于是孔九爷的嫖经虽只有短短的一页,却也成了谜。

今天的孔九爷虽是在迈进三门的时候,仍然充满了信心,但是在走到七姨太的香楼下面,往楼梯上迈动他长短不齐的双腿时,他的气焰已低了许多。

猛虎庄上的汉子人人都能来得几手功夫,提起两三百斤石担或是窜上两三丈高的屋脊。

吴二太爷选女人一定要最美的,挑庄丁也一定要够格儿的,孔九爷又是个例外,他踏在楼梯上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了。所以他才跨上五六级,门帘儿一掀,探出个花技绰约的俏丽身影,以及一个捧满了珠翠,梳得雪亮的头,还有一副希冀的神色。

但是看见了孔九爷,那张脸上的颜色就变了,连忙飞也似的下来,止住了他上前:“老孔,你疯了,今儿格园子里有事,二太爷跟人正在绸楼上商议事儿,你怎么来了?”

一眼看见他手中的红帖儿,神色又自转了一转,一把夺了过来:“是那杀千刀让你递进来的,他总算还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老孔,你也糊涂,这怎么能亮着往里递呢?快出去告诉他,今儿不行,二太爷在家。”

孔九爷笑了笑:“金花儿,你看看清楚,这可不是绸庄梁少爷的,我也不会这么糊涂,乱把帖子往里递。”

俏脸变了:“不是梁少华又是谁?老孔!你给我安份点,少混出点子,得了点好处,就胡乱扔男人往我这儿送。”

她把帖子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可惜的是这位猛虎庄里的姨太太同样地也不认识多少字粒儿!孔九爷这下可抖起来了:“金花!来的这位客人可了不起,他是正式投帖来求见吴元猛的,你尽管带去见见他好了!”

“老孔,你疯了!内眷向来不见外客,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个人不同,就算你把他让进屋里,吴元猛也不会皱皱眉头,而其他那些人可就羡慕我了。再说这位爷,咳!你跟他见个面,谈几句话,那怕给吴元猛杀了也值得的!”

孔金花不由得诧然了,还好那帖上的月字她是认识的,细长的柳眉一挑:“莫非是司马月!”

孔九爷一拍大腿:“可不是,金花,你真不知道这位大侠的名气?我看是他的贴子才给送进来,要是别人,哼!抚台大人也没那么大的面子!”